沒錯,給人當丫鬟,吃穿都比在家裡時強。
這也是原身和秋大姐,不僅沒有記恨家裡把她們賣了,還願意拿出月錢接濟家裡的原因。
因為家裡實在是太窮了。
賣了她們,也算是給她們找了一條活路。
而且秋母是反覆打聽過主家的情況之後,才願意把她們交給人牙子的。
富貴人家也願意買這樣身世清白,來路明白的下人,可以防止心思不正、別有用心的人混進來。
說了說大女兒的事情,林氏就走了。
秋月一個子兒都沒給她。
給她錢,她也不會花用到自己身上,不是花在丈夫身上,就是花在兒子身上,秋家三妹也占不到多少點。
還不如下次回家時,買一些孕婦能用上的東西回去。
秋月是一個典型的現代年輕人,他們這代人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自己的生活都過得一地雞毛,卻偏偏見不得人間疾苦。
林氏的到來,讓她心裡很不是滋味。
雁雪看出她的愁悶,關心道:「見到你娘了,怎麼還悶悶不樂的?可是家裡出了什麼事?」
秋月搖了搖頭:「一如往常。」
就是一如往常才讓人絕望。
人心不思變,爛泥就永遠都會是一攤爛泥。
她對雁雪道:「我想過段時間回去一趟,你幫我和姑娘說說,好嗎?」
雁雪為難道:「以前或許可以,但是現在……你如果沒把《越氏百草集》背完的話,姑娘指定是不會放你去的。」
秋月:「……」
幾輩子加起來,她也活了近百年了。
為什麼一個百歲老人,還要被人逼著背書啊?!
她……她會自己主動背的好嗎!
第77章 再次
雁雪傷愈,對秋月來說有一個好處,那就是給喻清莜守夜的活,全落到了雁雪身上。
這也就意味著,她晚上獨占了雁雪的房間,也終於可以練些基本功了。
其實以秋月如今的身份,她是該去住四人間的下人房,但是她不願意,她寧願睡破木榻,也不想去住多人宿舍。
雁雪沒提,她不願,她就這麼住下來了。
終於背完了今天的任務量,秋月把書一扔,愉快地拉筋去了。相比於磨人的打絡子,枯燥的背書,她還是喜歡練功啊!
因為是早已學過的東西,所以需要花費的心力很少,只需要把身體強度練起來。
那種肉眼可見的進步,真是太讓人喜歡了。<="<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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