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興雲莊的後牆大約一里地的位置。
他們自興雲莊出來,繞了一圈,又回到了興雲莊。
這家小店已經開了十三年了。李尋歡十年前離開興雲莊, 也就是說他之前還住在興雲莊時, 這間店便已經陪了他三年。
他此刻才第一次來到這間店。
這是一間小店, 面積不大,只有幾張桌子, 但是很乾淨, 甚至於太乾淨了。
即使是那些城中心的豪華酒樓,也做不到如此乾淨。
這裡平日鮮少會有客人,整間店便只有那孫駝子一個人打理。
夏初兒和李尋歡走進去的時候, 孫駝子正在擦桌子。他擦的很用力,很專注, 仿佛他根本不是在擦桌子,而是在做什麼精密的實驗。
他們在角落裡坐了下來。
李尋歡要了一壺酒,一盤牛肉。夏初兒要了一壺茶, 和一盤青筍,她終究是不喜歡喝酒的。
孫駝子沉默的把酒和肉給他們端了上來。
這筍炒的很好, 裝在盤子裡看起來清淡卻美味,令人食慾大開。
李尋歡卻一口都沒有吃。
「你從來不吃筍嗎?」夏初兒問道。
李尋歡搖搖頭。
夏初兒道:「過敏?」
李尋歡道:「只是不喜歡。」
夏初兒忽而一笑, 道:「原來李探花也會挑食。」
李尋歡笑道:「姑娘可是覺得在下很幼稚?」
夏初兒莞爾道:「不,很可愛。」
她越了解李尋歡, 越發現他這個人其實同傳聞中是完全不同的。
傳聞里的他是個聲名狼藉的浪子,但是她看到的李尋歡, 卻是一個專情到極致的人。不僅如此, 他熱愛生命,尊重感情, 他的飛刀雖然例不虛發,卻絕不會輕易出手。他殺的每一個人,都是該殺之人。
他還是一個願意為朋友付出一切的人,他願意自己去替他們承受一切傷痛,他在意他的朋友甚至多過他自己。
但他同時又是一個極有童心的人,想到他方才在集市上扎飛鏢,夏初兒就忍不住想要微笑。
他身上還有其他的小特點,例如挑食,不吃筍……但是這卻讓他更加真實,更加可愛,更加像一個真實的人。
他當然是一個真實的人。
名滿江湖的小李探花,似乎早已成為一個神話,但是誰還記得,他也是一個人。
也是一個會痛會愛的人。
她喜歡這樣的感覺。
一點點去探究他身上的每一點特質,每一次發現都令她充滿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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