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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數完,數出兩貫錢。這可把阿錦高興壞了,蹦蹦跳跳地就跑去灶房裡,告訴阿旭這個好消息。

阿旭聽後也很高興,捏了一條雞絲餵給阿錦,問她:「可會咸?」

阿錦嚼吧嚼吧吞進肚子裡,舔著嘴角說:「不咸,好好吃。哥哥你做飯越來越好了,怪不得郎君都只讓你做。」

阿旭道:「是你太小了,郎君不放心你。」

「是嗎?」阿錦歪著腦袋,「我什麼時候才能長得跟哥哥一樣高。」

阿旭愣了下,說只要十歲,就可以跟他一樣高了。

十歲,是對小孩子來說,一個很重要的分水嶺。鄉野百姓里有句話,說這孩子只要過了十歲,就能健康活到成年了,在此之前,很多小孩都會因為各種原因而早夭。

所以,民間裡出現了給小孩穿百家衣,吃百家飯,或者取個賤名,都是為了小孩能好養活。

阿錦盼著能快快長大,屋裡的許黟卻是看著堆成小山的錢,陷入沉默。

這錢,還是去換成交子吧。

要不然,他家沒地方存放錢了。

看著堆得滿滿當當的小家,許黟忽而覺得這房屋有些小,他把目光放到院子裡。

院子的面積也不大,只有二三十平,被一個茅房占據了,還有花壇,納涼的茶几凳子,以及曬藥材的地方,就沒有更多地方可以供他施展。

莫非,要搬家?

想著搬家的諸多麻煩,許黟把這個想法壓了下來。

他起身去到灶房,看阿旭做吃食也是一种放松身心的方式。

許黟到的時候,阿旭在切麵條了。

他把麵粉搓成光滑的麵團,待醒面一炷香的時間,在案板上撒少許的麵粉,麵團擱在板上,用擀麵杖擀成薄餅。

而後捲起來,兩指放在卷面這邊,開始切面。

切出來的麵條長短一致,但阿旭的刀工稚嫩,沒法將所有麵條都切得同樣粗細。

不過這個問題不大,只要麵條好吃,能勝過一切。

用麵粉加雞蛋、鹽巴再搓面,是陳娘子教給他的手藝,陳娘子說這樣做出來的麵條彈滑可口,味道更香。很多麵館里做的麵條,都有秘制的方法,從來不告訴別人的,但陳娘子還是將這個方法告訴了阿旭。

雖不知道加雞蛋加鹽之後,這麵條為什麼會變得更好吃的原理,但許黟在吃過一次後,便愛上了。

好吃。

實在好吃。

阿旭看許黟喜歡吃,就變著花樣想澆頭。

市井裡,一隻家養的成雞隻賣八十個錢,算是肉價裡面比較價賤的。

自從阿旭學會更多菜式後,他常會買一隻殺好的雞回來,燒、燜、炒他都會。昨日買的雞還剩一些肉,今天做的雞絲就是拿它來做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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