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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京墨喝了口湯,回應道:「嗯。」

「下面便利店裡有冰淇淋嗎?」

「有。」

「那我一會兒走的時候買一個去。」

盛景森給他夾了個西蘭花,「先吃菜。」

「你現在不能吃冰的,一會兒我再給你塗點藥,好了再吃。」

林京墨內心嘀咕:那還不是因為你咬的!

化悲憤為食慾,林京墨吃完自已手裡的,又去搶了盛景森的盒飯。

「很好吃?」

哼!

林京墨覺得,之後這幾天不可以和男朋友住一起了。正好燙到嘴唇不說,還越養越差,現在都腫了。

嗯!

這幾天不可以再跟盛景森住一起了。

要是有一天喉結上有個小紅——

操!

忘了這事!

盛景森身上還有——

林京墨連忙將他轉過來查看。還好,盛景森今天穿的是一個高領衛衣,不低頭的話應該是見不著。

昨晚,盛景森實在是太過分了,沒忍住又咬了他幾口。還有一塊正好在喉結下方,要是穿之前的幾件衣服,一定會發現。

住在十一層,這下可不能說是蚊子咬的吧。

林京墨對盛景森今天的表現很滿意,欣慰的來一句:「辛苦了,男朋友。」

在「男朋友」三字上咬文嚼字,一字一頓。

男朋友明顯挺開心的,「我再給你抹點藥。」

「好!」林京墨乖乖等著「上藥師傅」,盛景森動作很輕,一來一回。藥膏治療效果還是算好點的,現在至少不疼了。好像也沒那麼腫了。

雖然說是在談戀愛,但是林京墨不喜歡像其他小情侶一樣每天都黏黏糊糊,所以基本上除去盛景森偶爾會親自已,其他時間還是比較自由的。

雖然……但是,林京墨還是偷偷買了冰淇淋。

八月,正是進入三伏的好時間。

這個時間出來騎車,於歡真是聰明呢!!!

鄭蒙邊騎邊罵:「我真是日了狗了,我他媽跟你出來!」

於歡感受到了後方的惡意,拼命往前跑。

「於歡!我她媽殺了你!老子都快騎到高速公路了,你跟老子說導錯了!」

於歡一邊看著道,還要注意後面的追罵,「我他媽也不知道啊!許雲搜的地址啊!」

許雲連忙解釋:「放屁!就是於歡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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