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了?」他拍拍我的頭頂。
「我哥哥當時沒要看嗎?」我追問。
他搖頭,嚴栩安才不要看,他的藝術細胞只夠讓他分清楚達文西和貝多芬。「你哥哥也不會半夜吵著要走人。」他今天在工作室忙了二十小時以上,現在胳膊都抬不起來。他沒有多餘的閒心哄我,只精準地用嚴栩安來威脅我,如果我想學我哥哥,就老老實實陪他到天亮。
他真聰明啊,我咬牙切齒地抬眼盯著他的下頜線看,嚴栩安也會愛他這一點——愛他的不愛。Alvin可以對他體貼入微有求必應,但這些溫柔都和愛無關,他把他的愛人當作植物去愛,澆水施肥人造陽光都一應俱全,只是等它長成之後收割採摘,甚至在長成前就要。他收割完了,快樂了,連花盆都要丟掉。你舊了,廢了,再也不可能變回之前的樣子,最好的愛永遠是第一次的愛,他要千千萬萬個人給他第一次,那樣的驚喜不能複製。
我猜Alvin是讓嚴栩安吃了一次癟,我們被人愛慣了,不會想到有人會假裝在愛,其實卻把我們當成房間裡的風扇或者衣架。也沒關係,這也是愛中必須承擔的風險,何況他不愛我,我也一樣可以愛他。戀愛當中不是只有被愛才快樂,愛人也是一樣。
我望著天花板,在想第二天我要為他策劃一場獨一無二的驚喜,我要先這樣,再那樣,具體是怎樣等到天亮再想。我拿他當抱枕,很快迷迷糊糊地睡著,結果第二天我起得比他晚,驚喜當然泡湯了。
反而是他給我買了早餐回來,一整條footlong的三明治,光是金槍魚醬就放了五勺,我懷疑他是怕我餓死,又或者是讓我吃完這一餐就陪他去山裡挖石頭。我坐在他的床上啃三明治,一邊啃一邊胡思亂想,麵包渣都掉在上面。他拿可樂給我,告訴我我爸爸剛才打了電話過來,讓我起床後過去找他。
挺有趣的,Alvin早就認識我爸爸,也就是說我在他眼皮子底下這麼多年,他都沒想過他的親生兒子就近在咫尺。這很好懂,當時他並不怎麼需要我,自然不會要來找我,他哪管我的媽媽是拿我當兒子還是當寵物,我就算被繼父虐待死他都清白無辜。現在他假裝和我父慈子孝的時間應該也夠久了,差不多該暴露出他的真正目的。
我吃飽喝足,搭地鐵去找我爸爸,還在路邊順便餵了幾隻鴿子。我坐在他的公寓裡,懶得再扮乖小孩。我連眼睛都懶得抬,盯著他桌上放的打火機,讓他有話直說。
他知道我和他一樣聰明,所以沒必要再繞更多的彎子了。他走去另一個房間找東西。我看著他的背影,說不緊張是在騙人,我怕他從抽屜里拿出一把手槍指著我的頭,告訴我他犯了什麼經濟罪,現在要找人頂罪。在這地方二十一歲才算正式成年,未成年人會輕判,血濃於水,我必須得救他,不然他給我這條命,他也可以收回去。
結果還是我想多了,也太高估我親爸的本領。他從抽屜里拿出來的是房產證,幾套商品房和幾家商鋪,像玩大富翁遊戲那樣排列在茶几上。他說這些都是我的,等我們回國,就把這些都放到我的名下。
他接下來告訴我的故事沒有什麼意思,就是那種很簡單的鬥爭。關於他的家庭和婚姻,他上一次很含糊地帶過,這一次對我說了完整的真話。他在和我媽媽離婚之後馬上又娶了一個女人,我見到她的話,應該叫她二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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