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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不是她的原創歌曲,她根本不會選擇這個標籤。

凌軒唯一的貢獻,大概就是在她玩票性質地錄了幾種唱法之後,選擇了其中一種,並且提了點不算決定性的小意見。

後來真正唱這首歌的那個人是凌軒……按照她的唱法,做了改動,更加適合他的聲線。

這首歌本來是命題作品,誰唱都無所謂,反正聽歌的那個人會知道,自己的手稿當初有上交給對方的。

她沒想到的是,凌軒後來還拿著這首歌去參加了某個音樂比賽,從而一炮而紅。

但那個時候是歌紅人不紅,那個音樂比賽凌軒沒能走下去,但卻因為這首歌簽了公司,賺了很多錢。

他解釋說不是故意,當時工作人員登記太潦草,只寫了他一個人的名字,後面歌紅了以後就更加不好去澄清了。

只能這樣將就下來,但是他願意把這首歌賺到的錢都拿出來分紅補償。

賀新顏跟他的關係並不是很親厚,懶得多說什麼,直到很久以後她才知道,凌軒錯以為這首歌是林允嫻寫的。

當初教她拉小提琴,要她寫命題歌曲的那個人。

也正是因為這是命題作品,她自己一直不是很滿意,對《涼蟬》這首歌頗多嫌棄。

凌軒拿著《涼蟬》這首歌的收益,每年會固定拿出一半打入林允嫻的帳戶,卻沒有她這個原創者什麼事。

五年前她不發聲,五年後再發聲別人都會覺得她是在碰瓷凌軒,踩著凌軒炒作,利慾薰心、嘴臉醜惡。

上輩子她遭遇了這樣一場網暴,凌軒的眼神冰冷而厭惡,仿佛沾染了什麼髒東西甩不掉。

而林家那位品行高潔的神醫林允嫻,則一直沉默,從來沒有出來做過任何解釋。

——

時凜側頭看著坐在身邊的人,忍不住皺了皺眉。

雖然不知道對方想到了什麼,但那一定不是多麼愉快的過往。

她看起來聰慧又通透,哪怕表現出遠超常人的心智,也始終沒有光芒太過耀眼,不會灼傷人眼。

可是這個年紀,又擁有那樣逆天的才華,本應該灼灼如烈日,張揚而肆意。

大概是幼年吃了太多苦頭,也可能是明珠總是被灰塵掩埋。

越是看過了璀璨耀眼的那個少女,就越是心疼她曾經遭受的不公待遇。

時凜褪下手腕上的佛珠,遞給賀新顏,「送給你。」

賀新顏回過神來,下意識地想要拒絕,「這個我不能要。」

這串沉香佛珠經常看他戴著,應該是很喜歡的東西,常常把玩,珠子早就包漿,泛著溫潤的光澤。

時凜不容分說,把佛珠戴到了她手腕上,「不喜歡也沒關係,隨便放在家裡某個角落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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