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我的女兒不見了[懸疑]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18頁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唯一的問題在於,名字只能寫他一個人。

因為這是特殊政策,若是兩人共同買房,利息就不會這麼低。

後來每次我一提房本加名字的事情,他就犯難,說自己因為這件事,和母親吵了好幾次。

「你也知道,房貸,車貸,還有全家的花銷……這可不是一筆小錢。」

「如果不是我爸媽他們經常接濟我們,還不知道怎麼過呢,我媽覺得,還款是我和他們還的,你要加名字這事她……」

「當然,我知道,首付的事情,你爸媽也出了不少力,她這麼說就不對!所以我才和她吵!這個月咱們不去他們那兒吃飯了!」

「只是對不起你了,不過好在我們是一家人,房子寫誰的名字又有什麼區別呢?」

他都這麼說了,我也不好繼續開口堅持,「要不然你去和她道個歉,一家人還是不要鬧得太僵了,明天買點補品我們一起去看老人吧?」

「不用了……」

余努露出疲倦的神情:「明天我要出差幾天,還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這幾天不回家了,你好好休息吧。」

我說:「要不然,我也出去找份工作?這樣你的壓力也小一點。」

「瀟瀟還那么小,你身體也不好,出去工作了家裡怎麼辦?誰做飯,誰照顧孩子?別想那麼多了,有我在,沒事的,當初我答應過你,我賺錢養家,你就負責留在家裡,照顧好家裡的一切就行了,不用出去勞累。」

就這麼一拖二拖,

房子是他的名字,房貸是他的工資還的,這些都有證明。

站在法庭上的時候,還不知道他從t哪裡冒出來一份婚前財產公證書,證明這房子……

和我沒有任何關係。

當時付首付買房,走的是他的銀行帳戶,才能對得上銀行的檢查。

我從父母的帳號取出來的現金,當場存到他的帳戶里,再由他打過去,這是余努提議的,我雖然疑惑,但卻沒有多想,沒想到……

他早就想到了這一步嗎?

我沒有證據這樣認為,可事實的確如此。

現金交易,沒有任何轉帳憑證。

瀟瀟跟著他,能住的好點,也沒關係。

離婚的第一個月,我經常去看瀟瀟,余努經常呆在公司,很少時間回來,我也有家裡的鑰匙,可第二個月開始,一切就變了。

家裡換了鎖,也換了另一位主人,我每次去,都能看見一張不算歡迎我的臉。

但我並不在乎。

我去又不是看她和余努的。

瀟瀟不見的這兩天裡,我沒去安泉小區,

本來是要去的,但余努打電話,說帶著女兒去遊樂園,很晚才會回來,讓我過幾天再來。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