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姜盈盈和玄素她還沒有機會再見一面,該打探的消息也還未探聽到,得想個辦法再甩開他們才行。
之後的路上,兩人都沒再提起此前的談話,直到快接近陳啟正住處時,虞循才勒馬緩行,將李漳與蕭盛打聽的事告知與她。
寧知越此前所懷疑過的,虞循也在調看案卷時起了疑心。
陳家的家業如此之大,產業如此之多,即便生意凋敝,南漳縣裡各處的鋪面,還有當年助官府繳稅收買的田地,都不至於使陳興文父子走投無路,逃離南漳縣。
陳玉在家中投水,屍體漂出南漳縣,出現在崇川縣的河域,侍女青予早一個月離開陳家,卻為何在崇川縣逗留?
陳玉屍身發現之地與青予駐足之所也極為相近,為何最先認出屍身的不是青予,而是一個路人?便是後來玄素與陳杰認屍,再到後來安葬屍身,她都沒有出現親自確認,突然殉主也顯得十分莫名。
確定屍體身份的玉佩虞循也看過案卷留有的樣式,若非龍鳳佩有機括能合在一起,單看也只是一隻再普通不過的玉佩,那路人即便見過陳杰身上的龍佩,若不與陳杰來往密切,何以能一眼認出屍身身上的玉佩是陳玉所有?
還有陳杰為陳玉訂造的一套首飾,若非朱玉閣知曉那簪子上「長命百歲」的寓意,兇手是不會以此物用來引誘玄素出現的。
種種跡象都在表明,兇手十分熟悉陳家乃至陳玉的一切,曹家父子的嫌疑最大,但拋開兇手其人,他們的目的是什麼呢?
若說是爭奪生意利益,又得推回到最初的那個問題—當年的形勢不至於會使陳興文一敗塗地,而在此事過去兩年後,兇手還沒放棄尋找玄素的下落,看到與陳玉模樣相似的寧知越更是千方百計要將其趕盡殺絕,分明在忌憚著什麼。
陳興文雖因當年陳氏宗族逼迫他奪了養父母留下的家產,對這些陳家人很不待見,但他既摒棄了寧家的姓氏,只肯做陳家人,就免不了要正正經經錄入陳家族譜上。
陳氏人丁凋零,當年戰亂之後,留在南漳縣的本就沒有幾戶,熬過了戰亂還是饑荒,總之最後死的死散的散,與陳興文養父母還有些血親的陳家人就只有陳啟正了,少不得給他幾分薄面,接濟他們一家。
李漳和蕭盛早前便從陳啟正口中打聽到當年的事。
陳興文髮際之後,本與他們不對付,鮮少見面,陳啟正厚著臉皮求上門去,也只打發幾兩碎銀,從不見上一面,更不用提上族譜的事。
而提到這事,應是在陳興文將家眷接回南漳縣,主動命人找了他,很是客氣的請他代為操辦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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