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大展身手不是一次兩次了,而且他也沒看見她打架,那天的犯人明明是蘇格蘭出手解決的。讓他印象深刻的事……嘶、不會吧,她喝完藥、短暫失去意識的一個小時裡,做了很不尋常的事情嗎?
假裝無事發生的名櫻千早歪了歪頭:「那當時在場的人,前輩一定也記得。」
對方又給出略微遲疑猶豫的肯定答案:「記得。」
「那就太好了,我當時受到藥效影響,記憶不算太清楚。」她說,「當時有一件東西本應該被同事帶回局裡,卻在那之後不久消失不見、無跡可尋——」
「千早說的是「物品」?」諸伏高明忽然露出短暫的、恍悟一切的神色,話音卻沒停,徑直說出推論,「難道是犯人所持的手.槍?」
那要不是物品,她總不會在說人吧——不對,好像確實有個從現場消失的人,也就是作為人質的蘇格蘭。
可是蘇格蘭應該在警察湧入房間後就偷偷溜走了,沒理由與一直跟她在一起的諸伏高明打照面啊?
「不愧是前輩!」忽略掉腦中一閃而過的念頭,名櫻千早將重點繼續放在案件上,「沒錯,如前輩所想,那支槍後來在別處被收繳,有人認出了它。過程我也不太清楚,就暫且略過,直接說結論——我們的縣警本部里,有人私下裡將作為違禁品的證物經由黑市出售。」
她端正了臉色:「而且這個人、或者這群人,大概率就就在搜查一科。」
其實發現這槍原本是證物的過程才是最耐人尋味的,聽她描述著的時候,諸伏高明的表情也漸漸嚴肅起來,但他直接接受了「略過過程」的說法,乾脆地表示自己已經完全了解現狀:「我明白了。」
名櫻千早合上面前已經在睏倦中大致看了兩遍的文件,深吸了一口氣,鬆開手邊的衣料,話音忽然一轉:「前輩不好奇嗎,公安為什麼會找上我?」
即便是藉由綁架案來找人借調,應該還有不少比她更合適的人選。她作為警察組織中少數精英階層的職業組,本應比非職業組更加依附組織,也更容易接受組織內部藏污納垢。
諸伏高明卻反問:「不是因為千早被公安認為、是我們之中最值得信任的人選嗎?」
「……就當是這樣吧。」
不說別的,就說這槍流出的時間是在平安夜,而她也是當事人之一,不能說完全沒有嫌疑。他就不好奇,為什麼她會被信任嗎?
有關她的事,某些行為也好、某些習慣也好,她都做好了被詢問、被了解的準備,可他為什麼從來都不問呢?
不過她並不是只會乖巧等待的類型,不問就不問、不接近就不接近,就算接下來的所有路都要靠她來走,她也不會有絲毫猶豫,而是一路小跑衝過去,揪住他的領子哭唧唧地問為什麼不來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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