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帆本來說,讓她在家裡好好養著,用什麼東西她都會帶回來。她哪裡肯依?一再向路帆展示自己單手形態下仍然具備的生活能力,說要是好幾天不下樓身體會垮掉之類的,軟磨硬泡,終於從路帆手裡騙來了這副備用鑰匙。
拿到了鑰匙,就可以出門採買。只有一隻手可以用,她不會買太多。一隻背包背在前面,買一兜水果或是蔬菜就裝進包里。去一趟,最多也就裝三四個提兜,手裡再拎一個,心滿意足地打道回府。回去之後坐在沙發上放個電影,悠哉悠哉地等路帆回來。
她的想法很簡單:她跑一趟,路帆就能少跑一趟。她不想讓路帆那麼累。就算現在不得不被人照顧,她也不想讓路帆完完全全被這些東西束縛。除此之外,她還有小小的私心。她越來越發現,她還挺喜歡做這些事情的,這些,看起來似乎屬於「家庭主婦」的事情。她喜歡這樣,為了生活準備,為了愛的人奔走。等手好了,她一定要學做菜。收拾房間,做好吃的,她都要包下來,讓路帆下班回來什麼也不用做,享受她的「服務」就好。
生活變得完整。那些無意義的瑣碎,因為你,都有了意義。
有時候吃完飯,他們會出去散步。從小區一路走出去,沿著人少的小路,走到路燈都變得昏暗。有一次,迎面碰上了一個路帆的高中同學。他和路帆寒暄了兩句,看看許千,不清楚是什麼關係。許千搶先一步,說自己是路帆的妹妹。
「妹妹?我記得你有個弟弟來著……」
路帆也不記得什麼時候有了這麼個妹妹,側過臉,挑挑眉,疑惑地看著她。
「你記錯了,她還有個妹妹。」
和那個老同學告別之後,許千一邊走著,一邊想起來之前和路帆去商場那次,碰見的學生家長說他們是母女,她還因為這點微不足道的小事生氣來著。現在想想,有什麼好生氣的呢?母女也好,姐妹也好,抑或僅僅是學生,有什麼關係?
她站在她的身邊,住在她心裡,還需要什麼名分來證明?
許千休養到了十月下旬。導員那邊一再詢問,路帆也覺得,剛上學就請這麼久的假不太妥當。於是說定,十月二十號,坐高鐵回去。
臨走前三天,路帆就開始給她歸攏行李。許千一下子覺得路帆真的承擔起了她生命中「母親」的角色。當時準備東西去上學,大部分都是她自己收拾的。媽媽問她還需要什麼,她說差不多了。媽媽點點頭,說好。路帆不一樣。路帆不會問,只會把她需要的東西都裝好。
可能是在一起生活的這一段時間培養了默契,也可能是兩個人性格中一直都在的那份相似,她為她做出的選擇,一定是最讓人滿意的。比如毛巾的花色,比如紙巾的品牌。又可能,因為是她的選擇,所以才無可挑剔。
出發前一天晚上,路帆下班回來,遞給許千一隻紙袋。
「試試大小。」
打開,是一頂深藍色的鴨舌帽。不是那種常見的布料,有點毛呢的感覺。正面繡著logo。許千知道這個牌子,不便宜。
她知道路帆的性格。她要做的事,就一定做成。如果她拒絕接受,一定很不愉快。
戴在頭頂,大小合適。站在鏡子前看了看,不論是款式還是顏色,都挑不出一點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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