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要是真的如此表現,讓機械廠覺得差勁兒,非要退貨,他倆能把那人的腿打斷!
不知好歹的兔崽子,這麼好的機會都能給弄丟,哪還有臉活著。
在路上,倆人一直在尋思這個名額要給哪個兒子。
他們家裡年齡比較合適的就是兩個兒子兒媳,不考慮兒媳倒能說的過去。畢竟對孫大林和何鳳蘭來說,相比於兒子,兒媳到底隔了一層。
再說聽閨女說,招收的工人是要下車間工作,機械廠的車間,男人比較適合。
孫夢毓已經好幾天沒有好好上班,雖然她很享受帶薪摸魚的日子,但不能太過分啊,授予稱號的儀式都已經過去,她還不去上班,未免有些太過囂張。
所以送到倆人到家,孫夢毓沒有多加停留,直接開著電動車回去寧台縣。
大楊村的人早已經注意到電動車,意識到孫大林和何鳳蘭回來,好奇的人都來到孫家。
到冬閒,地里沒有活,大楊村人一般在家貓著,沒有新鮮事,不出門。
但今天可不是沒有新鮮事。
他們自從孫大林和何鳳蘭離開大楊村那天起,就一直在爭論倆人幹嘛去了,說什麼的都有,問孫家人,才知道孫夢毓評上「先進個人」,他倆是去看授予榮譽的儀式去了。
大楊村一下子轟動,過去這麼多年,大楊村可還沒出現一個評上「先進個人」的人。
他們都知道村長家的閨女孝順,有出息,是飛出去的「金鳳凰」。
每回到家都帶一堆東西。但這個感覺其實模模糊糊隔著一層,他們更多的是嫉妒孫家人能吃香的喝辣的,日子過得比村里人大多數過得好。
但「先進個人」的稱號一下子打通他們的意識,讓他們明晃晃認識到原來孫夢毓已經到這樣的地位,獲得如此成就。
在孫大林和何鳳蘭沒回來前,孫家和村口一直有人時刻注意,看孫大林和何鳳蘭啥時候回來。
孫家其他人看見孫大林和何鳳蘭回來,立即上前迎接,何鳳蘭和孫大林穿著在大禮堂時穿的衣服。
孫大林是一身加厚加棉的黑色中山裝,胸口的口袋處別著一個英雄牌鋼筆,是孫夢毓給他從江河市帶回來的。
何鳳蘭則是一身用軍綠色做的罩衫,裡面是棉襖。罩衫買大一號,不僅冬天能穿,秋天也能穿,脖子上繫著黑色毛線織成的圍巾。
軍綠色可是這個年代最受歡迎的顏色。
穿這麼一身,是何鳳蘭的主意。
她的想法是村里人肯定已經知道他們去幹嘛了,要是穿的普普通通回村,多沒有震撼力。她的心情就是「富貴不歸鄉,猶如錦衣夜行」,風光回村,回村必須要穿上大禮堂的衣服。
大楊村人果然被震懾住,看著穿的整整齊齊的孫大林和何鳳蘭,都有些不敢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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