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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吻凛冬 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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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勾了勾他的小拇指,接着道:“好啦,那我这次就不吃了,听你的好不好?不要生气了。学长,你的洁癖被我治好了吗?”

小姑娘语气轻柔,宁挽霁柔软的身体不断地磨蹭着他最为特别的感知,季时景的太阳穴都有些疼,好在宁挽霁没再在是否要继续吃冰淇淋的这件事情上和他继续纠缠下去。

季时景心知肚明,宁挽霁是不可能有什么自觉性的,只能靠他来约束。

可他又不是时时刻刻都能第一时间在她身边。

他们两个人相处的过程中,也是如此,如果现在她面对的是其他的男人,这样过分亲密的举止不知道该有多危险。

她还在不停的试探着他的极限到底在哪里,季时景沉了眸,到底还是朝前走去,准备把冰淇淋放回冰箱里。

他不得不说,宁挽霁很擅长利用自己的小性格,让他每一次都不得不为了她妥协。

见季时景朝前走,宁挽霁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听到他淡声开口道:“有没有被某人治好,她大概自己心里清楚。”

季时景的洁癖还是很严重,但是分对谁,宁挽霁总是有办法一次又一次的突破他的防线,但他又不由自主的会这么去做。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也只有对她,他才能一次又一次的放任自己去沉沦在这样危险而又过分亲昵的两性关系里。

哪怕他的理性认知告知他,不应该这样过分的放任自己和她的关系。

宁挽霁不知道季时景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听到他这句话,她大概也知道是在说她,今天苏妤说的话,她一直记在心上,方才只顾着和季时景逞口舌之快,现在想想,好像方才的情形确实是过于暧昧了一点。

两个人之间的动作和对话的语气,也亲昵得像情侣一样。

没来由的,哪怕屋子里的冷气开得很大,宁挽霁也觉得自己的脸上跟着了火一样,有些莫名的烦躁不安。

她踮起脚尖,看着季时景将冰淇淋重新放到冰箱,赤着脚在地毯上,小跑着过去扯住他的手,试图让胆子变得更大一点道:“学长,你今天,为什么会回来的这么早?”

季时景刚将冰淇淋放回冰箱,便感知到某只不安分的小兔子的动作,他微微垂眸,唇角不自觉地微微勾起,接着回应道:“因为有人说,想要我一起和她吃饭,所以,我就提前回来了。”

那语气看起来就是爱来不来,但是,季时景却觉得很有趣,也很符合宁挽霁的性格,听到这句话,宁挽霁的耳朵都红了起来,勾住季时景的手也不自觉的送了下来,她接着道:“我才没有,我只是——”

她只是心里那么想,但是手快于脑子的发了过去,等她和苏妤寒暄结束的时候,消息已经来不及撤回了,再想给自己找补的时候,季时景大抵应该看得到,所以只能表面气势汹汹的为自己扳回一城。

可有那么一瞬间,她的的确确,是在想他,潜意识里,得知季时景今天会搬回来住,她的心柔软得跟什么一样,整个人轻飘飘的感觉,好像踩在云端,她不得不承认,季时景对她的影响力是显而易见的。

她的的确确很喜欢眼前的这个人。

见她沉默不语,季时景嗓音低沉,又无奈又好气的接着道:“你只是什么?只是缺个饭搭吗?对你而言,是谁都可以?”

“不是。”

宁挽霁摇摇头,开口道:“不是谁都可以。”

只是他才可以。

第52章笨蛋

季时景的脚步顿在那里,他回过身,侧靠在冰箱上,看着面前矮他一头的宁挽霁,等待她接下来的话,但她却没继续往下说了,她手中聂鲁达的诗集还卡在指缝里。

他们都不是十七八岁的年纪,很清醒这样过分亲昵的举动到底意味着什么,就算尚且处在青春期时,季时景也不是那么过度的不知分寸的人,从中学时到现在,除了宁挽霁外,和所有的异性,他几乎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只有她是他的例外。

刚才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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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诗集的时候,里面有一句话让宁挽霁记忆犹新。

“爱情太短,而遗忘太长。”

季时景对她就是如此,明明爱情也没来得及开始,但他却成为了她心尖念念不忘的朱砂痣。很奇怪,没有那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喜欢的话,信手拈来,但一旦不是戏谑的讲出这段话时,她的心情便有些五味杂陈。

她好像很难郑重的和他开口说,她想开始一段关系,亦或者是没有勇气告知对方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意。

空调的风从右上方吹来,宁挽霁错愕的瞬间,书从她的指尖掉落,露出书页的一角。

诗歌刚好是她方才读的那一页。

季时景垂眸,正好扫视到那一句,在宁挽霁起身捡起来之前,他轻声读了出来。

“inolongerloveher,thatiscertain,butmaybeiloveher.”

“loveissoshort,forgettingissolong.”

季时景的英语发音很纯粹,也很好听,在同他接触的过程中,宁挽霁不常能听到他讲英文,记忆中比较清楚地便是他在中学时,参加英语演讲比赛时,那段非常流利的英文。

从斯坦福毕业回国后,他的英文水平对比当时要流畅更多,也很悦耳,季时景嗓音很冷淡,但读出聂鲁达的诗句时却很让她格外心动,她接着他的话开口道:“今夜我可以写出最悲伤的诗句,但我现在确信。”

这首诗她从中学的时候就很喜欢,现在也一样喜欢,就如同面前这个人,她当年曾经为他心动,现在还仍旧喜欢他。

季时景声音微顿,接着开口道:“是聂鲁达的二十首诗歌和一首绝望的诗。”

“我确信我不再爱她,但也许,我仍然爱她。爱情太短,而遗忘太长。”他只是重复着最后那句,而后低下头,平静地与她对视,两个人的位置发生了变化,宁挽霁被季时景抵在了冰箱上,仰起脸来被迫承受着面前过分清隽而又淡漠而男人的注视。

“今夜我能写出最哀伤的诗句,写:譬如繁星漫天,蓝色的星光在远方颤抖,夜风在空中回旋歌唱。”宁挽霁接着道:“学长,你也记得这首诗。”

他读这句诗的时候,声音很淡,但是却能把这首情诗读的很缱绻,宁挽霁微微抬眸,听得到两人过分接近的心跳声,暧昧的气息在两个人之间弥漫,季时景记忆力向来很好,他想要记住的事情,就没有记不住的。

这首诗,是他中学时期在广播站做站长时,曾经读过的英文诗,他当时读的时候尚且年少,不懂得,爱情太短,而遗忘太长的定义,现如今想来,却格外有一番深意。

在她说不是谁都可以的时候,季时景不可否认,他的心头有轻微的颤抖,也只是一瞬而过,小姑娘身体柔软的触感仍旧历历在目,他没办法违背自己直觉的感官,告诉自己,在方才那样的情况下,他还能做坐怀不乱的柳下惠。

他不是圣人,只是一个有野心,有欲/念,需要直视自己最本质欲/望的普通人,在宁挽霁的身体与他过分亲密接触的同时,他的直觉叫嚣着想要跟她有更亲密的接触,但理智控制着他不能这样做。

所以,他知道自己平静地表象下隐藏着多恶劣的因子,因此,他只能克制着,要自己尽量做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人,哪怕事实并非如此,他知道自己内心有多渴求她,且有着怎样的洪水猛兽,它们都被他用理智控制藏了起来,只等待一个时机,便会悉数爆发出来。

“我记得。”季时景接着低声道:“是我毕业之前读的那首诗。”

两个人之间好像有一种若有似无的暧昧感在不断地升温,宁挽霁抬起头来,感知到两个人之间几乎是可以接吻的距离,她再仰起头一点,就可以捕获到面前人的唇舌,她今天没有喝酒,觉得自己的大脑比任何时刻都要清醒。

在两个人对话完那句,爱情太短,而遗忘太长时,她的脑子里几乎就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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