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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就有谈到周末去医院看望一个伯母。
之前在工作上她帮过陆欢不少忙。前段时间她因为腰间盘出了问题,动完了手术,正在医院休养。
“叶伯母吗?”
白矜记得她,之前在公司陪陆欢的时候,跟那个伯母见过,为人和蔼可亲,当时也拉着白矜聊过天,算是有过几面之缘。
“对,是她。”
白矜提议,“那我们明天一起去吧,我也去看看她。”
“好。”陆欢应道。
待到明日,下午两人一同开车前往市中心医院。
前往病房看望伯母,坐着交谈许久,了解病情。
得知现在情况转好,不久便能出院,两人也算是放下心。
三点半左右两人告别,离开病房。
陆欢牵着白矜的手,乘坐电梯往下时,边在思考接下来的活动。
“时间还早,离餐厅预订的时间点和电影都还差一段时间,我们去哪逛逛?”
白矜抿抿唇,“嗯......”
今天的行程在昨天就已经提前安排好,看望完伯母就去商城吃饭,再去看最近风评不错的电影。
现下看望伯母花费的时间比预想中少,由此剩下的时间变得充裕。
白矜一时也想不到有什么好地方逛,无非就是商城公园之类的——这些她们以前约会时,就逛过很多次的地方。
直到走到医院主楼外时,思考才有了答案。
“去公园看看吧。”
站在门口台阶高处,能看见医院旁连接的一片绿植公园,小碎石头铺满小路,貌似建设得很不错。
两人便往里面走去。
正值夏季,绿植繁茂。公园内,不少身穿病服的病人和陪伴的家属在其间行走,轻步于小路,坐在长木椅上谈谈天。
越往里走,人就越是稀少。陆欢和白矜两人走在小路间,散步累了,便坐在一道喷泉前的椅子上歇息。
对面有几排草丛,绿叶之间,一个脏兮兮的毛绒脑袋冒出。
“你看。”
白矜最先注意到,示意陆欢看去。
陆欢也顺着她视线所指的方向,看见一只脏球......不是,一只脏兮兮的小猫。
“是流浪猫吗?”
浑身肮脏地待在公园内,想来应该是了。
小猫有点警惕,人稍上前一步,它就喵叫着后退一步。
白矜便保持着安全距离,没继续上前。
小猫不断发出软软的嗷叫声,陆欢看见它的身形,“听叫声像是饿了,我去买点东西给它。”
白矜留在原地,看住小猫的去向。
陆欢很快去医院内的店里买了火腿肠和水,一路小跑回来。好在小猫还没跑。
她撕开火腿肠的包装,小猫瞧见了,湛蓝的眼睛一亮,噔噔几下跑过来。
白矜在旁边找到一个塑料碗壳,大概是其他喂养小猫的人留下的。
往里面倒入水,再把火腿肠放一边。
小猫迅速凑过来,张嘴吧唧吧唧干饭。
白矜和陆欢蹲在它的面前,看它进食的模样。
此刻猫的警惕心降低,白矜试探地伸出手,轻轻抚过它身上绒毛。
许是在外流荡太久,身上的猫毛无人打理。
现下沾上肮脏灰尘,许多小杂毛粘腻成了一绺一绺,看起来很是狼狈。透过脑袋上的颜色和耳朵,才能勉强看出这是一只小布偶。
“吃得好快。”
“看来已经饿很久了。”
陆欢也摸了摸猫身。
小猫吃得很快,利索地吃完所有。喝了几口水,蹬起脚就拍拍屁股想走掉。
临走时,回头看了她们两人一会儿,然后一跃不见了踪影。
陆欢不由呵笑了声,“有点丑。”
白矜不满了,胳膊肘碰碰她,“你别这么说它,它很可怜。”
“好好,不说了。”陆欢听话应着,带着白矜往洗手池处走。
“我们去洗手。”
前去洗手,便收拾收拾离开医院。
之后按照计划,吃饭,看电影。
顺利过完了今天一日。
本以为医院内碰见的小猫是道插曲,在步入正轨的时间里很快就会淡忘。
直至有一回下班的时候,开车经过医院附近,白矜想到上回看见的小猫,便从附近买了猫罐头,回到医院看了一眼。
抵达公园时,正看见有个小孩儿正在拿小石子砸猫,大人在旁边乐呵呵地聊天,对自家小孩儿的行为视若无睹,只当是小孩儿的活泼顽皮。
小猫被追打着逃到草丛里,小孩正要追上去,一个比他高许多的大人挡在眼前。
抬起眼向上望去,一番好看的眉眼间尽是冰冷,含有荆棘般的刺意。
小孩觉得后背发凉,没敢再追上去。
后退一步,灰溜溜跑回自家大人身边。
白矜这才回身,蹲下身来去看缩在草丛里的脏灰小猫。
“喵......”
小猫委屈害怕地叫着,不敢出来。
白矜没上前,蹲着身打开猫罐头,放在地面。猫嗅到食物的香气,伸出猫爪试探几下,察觉没危险,便探出头来吃。
她垂眼看它,指尖揉过它刚才被石头砸到的背脊处。
“疼吗?”
身上还有别处包扎的痕迹,或许是医院内的好心人包的。
也恰恰证明,刚才看见的场景不只发生过一次。
白矜暗了暗神色,边抚摸着它的猫毛,边落下一个决定。
“......”
待回家,她将所想的告诉陆欢,商量片刻,陆欢也同意了这件事。
联系医院,再是收养小猫。
带到宠物医院检查身体,洗完澡梳顺毛之后,小猫恢复了原本的美貌。
它拥有柔顺的白色长毛,和一双湛蓝色的眼睛。
白矜看着它的眼睛,给它取了名字,叫漠漠。
购置一批宠物用品送到家中,漠漠进入了新家,最开始很警惕,小心翼翼地伸猫爪。但很快就被舒适的猫窝和爬玩架吸引,快乐地上蹿下跳。
猫罐头猫零食等塞满柜子,猫的住所填满空荡的角落。
两人居住的小房子,变得愈加温馨起来。
一段时间相处下来,漠漠比初次见的时候要好看很多,毛色泛有光泽,脸蛋也变好看了。
有时候白矜会给它穿上小裙子,打上腮红,别提多可爱。
可陆欢莫名就是看它不爽。
这种不爽可能来自于漠漠每次对白矜小鸟依人,一看见她,小表情上就尽显蔑视不屑。
这混猫常确实看她不爽,每次看她的表情只写了几个大字——愚蠢的人类。
到后来,陆欢总算知道问题在哪了。
原本白矜每次一回到家,最先抱的是她。
现在——
变成了这只混猫!
有一次,白矜加班,比陆欢晚些回来。进门放下包,还没换完鞋,漠漠就蹬着小腿跑来打滚撒娇。
陆欢从房间出来,到门口时,就已经看见白矜抱着漠漠来回摇。
她顿住在原地。
落眼在漠漠身上,最后往室内走去,没作声。
白矜察觉到不对,放下漠漠之后,找寻而去。
见陆欢不太高兴,抱住她,埋在她的肩颈里。
“怎么了?”
陆欢方才泛起的一点不开心,被温热的拥抱驱散。抬手回抱,没说原因。
本来就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陆欢觉得只是自己想多了。
直至在周末的一天。
白矜睡完午觉从房间内出来,滑顺的居家服贴在肌肤上,长发披在身后。
出来看见漠漠,抱起它顺顺毛,走回客厅。
平常白矜睡完午觉,走出房间第一件事是迷迷糊糊地缩进陆欢的怀抱。
但是今天不一样。
她先去抱了只令人讨厌的混猫。
陆欢顿时不爽了,悬在笔记本键盘上的指尖一收,拿起电脑坐到落地窗边的沙发上。
白矜看见她搬过去,看着落地窗方向眨眨眼。
“姐姐,你在忙吗?”
“有工作。”陆欢没看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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