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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麼給他們花錢贖死的機會,要麼直接本著就近原則,直接送去五原郡服勞役。

但是喬琰思前想後覺得有一個更好的處置方式。

她專門提到了,此番黑山賊來襲之時,那賊首張牛角明明有機會殺掉看管倉庫的小吏,卻也只是將他給打暈了過去,還有些仁善之心。

——當然這事實上只是因為張牛角覺得這樣也夠讓他穩定住局面了,哪裡是什麼潛在的仁慈。

此外便是在已經將賊寇盡數控制住的時候,在最終決定如何處置他們之前,喬琰安排他們先為修建喬玄的祭祀社廟出一份力,這些人也自知自己罪孽不小,竟然沒有選擇逃跑的。

——起義是為了吃飽飯活命,現在也能吃飽飯,他們還何必要做這種事情。

在經由喬琰一番美化的表述之下,黑山賊頓時成了本性不壞之人,只是逼不得已之下做了賊寇之事,著實還有勸導向善的餘地。

這三位太守看著這信中數句,幾乎可以腦補出,喬琰此時懷著的,到底是一種何等理想化的想法。

他們一邊琢磨著,得想辦法糾正一下這位有前途的晚輩一些沒必要的想法,一邊繼續往下看了下去。

【琰念及,重罪不得輕罰,否則人人效仿,必成大患。】

還好還好,還能救。

【然既有向善之心,又非張角嫡系,遣派邊防未免分寸失度。】

要這麼說也好像確實不是不能說通……

【以在下淺見,不若令其以勞工贖罪,期年之內必為美談。】

【琰自抵樂平之地一月,深覺周遭群山環繞,雖有豐饒物產,卻也不免行動不便,不若令黑山賊開墾山中通道,行抵貴地,屆時樂平與貴地之間往來暢通,貿易可成,必有雙贏之局面。】

「……」

如果能用語言來概括出這三位太守現在的表情,十之八/九就是——

你不要過來啊!

喬琰這話中的想法乍一聽還是挺好的。

這樂平周遭前後左右都是丘陵山地,右邊還是太行山,通過丘陵之間的山道和太行八陘之中的井陘,才能與外界聯通,此前晉陽王氏給她運送食糧都不太容易,若是能夠利用現在手頭的人力資源來將這些個山道稍微拓寬幾分,讓車馬可以自由往來,豈不是個讓兩地共贏的辦法?

而且讓這些個黑山賊寇去當苦力,也不算是對他們輕拿輕放,足以對人起到警告的作用。

可這也只是表面上看來。

實際上呢?

在這些人的認知之中,賊寇就是賊寇,現在是因為喬琰技高一籌先將他們給擒獲了,但若是給了他們在山中修建馳道的機會,若是他們趁機遁逃入山怎麼辦?

屆時這些人重新流竄入山中,在已經被樂平給打敗過的情況下,難保他們就不會出於趨利避害的本能,乾脆繞著樂平走,選擇去找常山、上黨、太原其他各地的麻煩。

下一次還能不能這麼順利地在放出一個魚餌之後就將人給釣上來,那就當真是個未知之數了。

要說他們以一郡太守的身份朝著朝廷上書,要求朝廷給喬琰施壓,將黑山賊予以嚴懲,也未必不是一種可行之法,可偏偏……

一來喬琰年歲尚小,還有喬玄這個大漢忠良的祖父,她這種稍有些理想化的行為本心不壞,若是上奏,則難免有點上眼藥的意思,說出去還是欺負一個孤女。

二來,在戲志才給出的方略指導下,喬琰在信中又加上了一句。

大致意思是,如若足下覺得,這些黑山賊曾為賊寇,只是讓其從事境內苦役,有些輕拿輕放的意思,並不是按照律法辦事,那麼也可以先按照律法走一個流程。

光武帝的時候提出了一條應對賊寇的方法,叫做「五人共斬一人者除以罪。」

這一條律令也被後人用於和漢武帝的除賊方略進行對比。

在這一律令下,盜賊的內部如果五個人將另外一人賊人給拿下了,斬除後到官府來自首,是不算他們的罪名的。而後也被沿用了下來。

所以喬琰此時也大略就是這麼個想法,你們要是覺得我只是想讓他們當勞工,打通這個貿易渠道,有些罰的太輕了,那也問題不大,我們走一下這個程序。

我從他們裡面選出罪名最重的一批人,按照六選一的方式把他們解決了,這樣剩下的人就等於是除掉了賊名了,如此一來,我為他們供給食糧,以善行勸諫,在修建馳道的過程中,必定讓他們改過自新,也並不算是對罪黨輕拿輕放。

「……」不知道為什麼,明明是合乎律法辦事的,但就是有一種讓人如鯁在喉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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