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硫听的头晕目眩:“棒子老虎鸡是什么?”
“是个酒令。”曾青檀幽幽叹息:“棒打老虎,老虎吃鸡,鸡吃虫子,虫子蛀棒子。”
“这么说,鬼工蜡烛真正的用途是检察官啊。”
阴无烛慌忙伏低轻罪,对自己所做的一切含糊其辞,是因为温骞穷的刻薄寡恩才投到徐无常门下,可这话纯粹找死:“蜡烛仍是奴仆,服侍一代代老爷,无常老爷才是长官。小人服侍的数位老爷,都不曾拿到过百宝轮掌,因此不知道徐无常克扣装备。大小姐学贯古今、力压天下英豪,立下不世之功,就算徐老爷那样刻意打压盘剥,也拦不住您青云直上。”
温硫无视他这些废话:“找你谈话调查的时候,你是打算替他遮掩呢,还是把他威逼我,侮辱我,勒索我,暗害我的事一五一十全都说了呢?当初我很下了一番工夫给他送礼,还以为冥府和人间一样呢。”
“大小姐放心,派历史上鼎鼎大名的神探来查案时,一丝一毫都瞒不过。”阴无烛有点沮丧,看大小姐这样小心眼,肯定要趁机把自己也换走。穷了几十年,刚过了几天好日子,又要被赶走了。
曾青檀又给两人手里的酒杯斟满:“也不知道这次来的神探是谁,冥府这一点很有趣。在生前就明察秋毫,善于洗冤查账的好官,大多文理兼备,有时候带兵打仗也能干。生前是一块砖,死后继续到处搬。”
“噗!!”
……
三更半夜,荒废的山间别墅有荒废凌乱的星空露台。
史四一路循着山路闪现的捡瓶子,三分钟捡完了五公里的饮料瓶和金属片,半截手铐,车锁链,cosplay道具,手里的编织袋不见变大:“老温,你非要找这么个荒无人烟的地方见面?”
温骞在露台下遮阳棚的阴影中走了出来,笑了笑:“我还没正式走马上任,要想见生人,只能在这样的良辰吉日,这样的吉地出现。”
天空上残月如钩,点点星光被乌云遮蔽。地方是吉穴,却是阴宅的吉穴,不是阳宅的,不知是怎样的二傻子,在这种地方建造别墅给自己全家居住。
史四只是随口一问:“恭喜你,眼看要大仇得报。”
“替我多谢文道难。报仇到不算是什么,她现在身处风口浪尖,做好准备了吗?”
“不瞒你说,令嫒在忙着贪财好色。”
温骞并不在意:“一个人要是有能力,又恰逢其时,要是不贪财,不好色,岂不是要称霸一方?温硫没有称王称霸的命格,何必强求,勉强为之也是过眼烟云。我看她左拥右抱两个妖精,日子过的确实不坏。”
史四对此笑而不语,既然算过,就说明他还是有这样的希望。只不过修行中人学得会认命,不会像世间那些庸庸碌碌的家长一样,不行还偏要强求,搞得家长大呼小叫,孩子寻死觅活。
温骞又说:“四哥,麻烦你转告温硫。明早立刻去见沈城,挨一顿打,就能获得一条线索。依然有人要害她。”
“徐长庚贼心不死?”
温骞摇摇头:“徐长庚落马,他的举荐人也难逃法网,温硫现在是……借用人间的流行词是《黑无常下令:宠,全冥府给我玩命宠》。”
史四一向平淡的脸上出现一丝震惊:“你在看什么啊?”
温骞揉揉头:“那个主要进行精神攻击的地狱每隔六十年更新一次文包,用的都是死鬼们票选的‘令人战栗’‘浑身不适’‘愤怒发狂’的文章。”
史四:“……真行。”
第141章 观众的铁拳
史四开玩笑说:“我希望自己能活的更久, 晚一点去游览地狱。”冥府的缺德风俗,每个升官上任的官差都要全部游览一圈,团建旅游本是好事, 地狱就不太好了。
看起来像是肉馅、酱料或是又烤又炸的食品加工厂, 又含有一些酷刑,这也罢了,毕竟不用亲自体验,看看就完了,还有一些攻击嗅觉和味觉的,以及攻击精神的地狱。地狱里的一天像人间的一年那样漫长, 精神折磨地狱中是将各种令人作呕的‘文学作品’日复一日灌入脑中,路过团建的冥府员工也会遭殃。那都是一些侮辱人智商、毫无逻辑, 凌乱又攻击认知的作品, 包括但不限于政治、历史、古玩鉴赏、言情、bl、后宫文。史四捡破烂的时候捡到过一些被人丢弃的本子, 简单翻阅后,火速打包卖废纸。
温骞:“该死时候就会死, 想这些干什么。将来等你成了无常, 又可以回到人间。快给她发信息。”
史四:“你不懂, 我是真的很爱捡垃圾。我们这个法门, 心高气傲的修行起来有许多艰难险阻, 像我这样的人却觉得得心应手。而且达到的效果完全一致!哈哈哈哈哈根本没有什么心灵上的磨砺可言。”
给温硫发了信息:[根据可靠情报得知,明早去被沈城打一顿, 可以获得新的情报。]
温硫:[(⊙_⊙)?]
史四:[可靠情报:他无限接近人类个体极限。而你有必要成为玄学个体极限。吃饭就吃最好的, 玩就玩到最痛快,要练也要做到巅峰。]
温硫输入了三分钟, 反复删改, 想追问又不敢问, 恐怕现在还不到相见的时候,最后只发过来三个字:[我会的!!]
……
温硫不是很懂,但准备按照他说的去做任务,挨揍不算什么。反正也要去训练,财大气粗依然得亲自打架,更何况老爹当年就有这个打算,是自己错失良机。
睡醒一大觉,早餐已经准备好了。她头发已经恢复黑色,皮肤也归于正常。穿着沾满豹豹毛的黑色睡裙走出卧室,很装逼的念诗:“那将千百计,来日何穷已。逝者不可追,来者安可知。”
现在是早上五点,阴无烛还不用上班接待客人,专心致志的在旁边服侍她用早餐:“好诗好诗。大小姐,辜海王他老人家说有要事,稍微离开几天,请您不必挂念。”
温硫点点头,随便吃了两笼羊肉烧麦,喝了一碗牛肉粉丝汤,兴高采烈的出门巡视荒芜、空旷的街道,淡淡的秋风卷落叶,唯一一家小超市到现在还没开门,除了正在装修的点心铺和奶茶店,楼上楼下看一遍,住着活人的人家凑不出二十家。
但这里不久之后,就要变成一条繁华热闹的商业街啦!
车如流水,游人如织。天天坐在家里收人类脂膏。如果可以的话,再和闻副会长进行一些深度绑定。
戴上墨镜在脏乎乎的空店铺大门上欣赏一下倒影,感觉自己很快就要混成成功人士,虽然不是很清楚怎么成功的。
骑着小电驴一路兴高采烈直奔半城点心。
沈城依然在不远处的隐蔽角落里看着客流量,早起来排队的大多是熟面孔。拎着一袋香酥的炸虾饼,虾仁爽滑鲜嫩q弹,虾饼炸的几乎酥透了,但还带着一点柔软湿润的内心,在所有的油炸食品里,这也算是最美味的。看到温硫一副精神抖擞、容光焕发、状态极佳的状态出现,令人愉快。
他一口一口的吃光了六个炸虾饼,摸摸肩膀上的膏药,手臂上缠着的加固贴以及脚腕上的肌肉胶带,满怀期待的回到后院里。
温硫正在气定神闲的闲聊扯淡,看着所有愁眉苦脸的人,底气十足,一天晚上干完两件事,来的路上越想越高兴,财大气粗和平步青云两大喜事都一起赶上了。
“我昨天拉了好几笔投资。终于能把我那个蛮荒之地收拾好点了,不是我嫌弃自己家,我那破地方,比荒郊野岭还离谱。每次去美食街都等于夜跑了。”
“夜跑的目的不就是烤串和啤酒嘛?”
“准备干点什么?沈哥去开分店,做美食一条街的话成本还挺高的,每天的损耗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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