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媳妇儿给你画的吧?”陆耀廷顿时笑了起来,不是他吹,整个军区都只有她媳妇儿这么会化妆。
就连以最会打扮的文工团女兵来了,都得叫他媳妇儿一声老师。
“可不,我嫂子手真巧,真会打扮。”伍宝珊一脸兴奋的拿着镜子在照:“难怪我大姨说我嫂子会画画,有艺术天赋,真是心灵手巧。”
伍宝珊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自己,说实话,在京城的圈子里,她也算是会打扮的美人了。
以往她还挺自豪的,可是跟沈赢一比,伍宝珊就觉得自己以前的打扮莫名的透着一股土味儿。
哎,可惜李彦铭看不到这么漂亮的自己。
伍宝珊忍不住惋惜,然后又想,算了,他都拒绝自己了,干啥还要想着他呢?
因为今天过年,所以没人走街串门。
大家都呆在自己家里做好吃的!
让沈赢没想到的是,伍宝珊的厨艺竟然还不错。
中午做饭的时候,她还给大家漏了一手。
“可以呀,宝珊,你太厉害了。”沈赢夸赞道,不娇气,懂礼貌,还勤快的姑娘谁不喜欢啊?
“我以前也不会,后来我家不是差点出事儿?”伍宝珊随口说:“那阵子我跟着李彦铭,他嘴叼,吃啥都要最好的。他自己又不会做,整天带着我下馆子,我心疼钱,就自己学会了……”
伍宝珊笑着说完,眼神又暗了暗。
她的成长和懂事,好像都和李彦铭有关。
而且李彦铭能吃苦,也爱享福。
难起来的时候,他能吃糠咽菜,过苦日子。
当初救了她以后,两人就躲在山上的废弃寺庙里。
两人怕被人发现,大冬天连火都不敢生,怕有烟飘出去,被山下的人发现。
李彦铭就陪着她吃冷馒头和咸菜,喝冷水,日子过的又苦又艰难。
可李彦铭却把她照顾的很好,很细心。
当时,伍宝珊就想,这么靠谱有担当,还会照顾人的男人,要是嫁给他当老婆该多幸福?
伍宝珊就在相依为命中,无法自拔的爱上了这个救她于水火中的男人。
后来,伍家没事儿了。
李彦铭把她送回家后,连招呼都没打就走了。
再后来遇见了,陪她吃糠咽菜的男人,却跟换了个人似的。
穿着中山装,仪表堂堂的在国营饭店吃饭消费。
后来伍宝珊才知道,在条件允许的时候,李彦铭就连中山装下面的贴身衬衣,都要穿最柔软贴身的真丝衬衣。
七十年代的真丝很难得,但也不是没有。
只要你有票,你有钱,还是能买到。
毕竟在京城那种地方,再艰难的大环境下,始终有些人一样能过着富贵的好日子。
李彦铭就是这种人,因为他有个很能赚钱的车队,也有个很神秘的背景,一般人根本不知道他的来历,自然也不敢去招惹他。
否则伍宝珊的爸爸,也不会在伍家遭难的时候,拜托李彦铭去照顾伍宝珊了。
明明只是起了个话头,可伍宝珊对李彦铭的回忆,却像最凶猛的潮水一样席卷而来。
沈赢看原本还兴奋有精神的伍宝珊,情绪忽然就低沉下来了,也就猜到她肯定又想到了李彦铭。
沈赢拍了拍伍宝珊的肩膀,伍宝珊瞬间回神笑着说:“嫂子,你快尝尝我的手艺,我爸妈都说好。”
虽然伍家差点遭难,可到底伍宝珊是没真遭难。
就连和李彦铭在山上破庙相依为命的那些日子,因为有情饮水饱,导致她现在想起来也是甜的。
所以她性格是真的很天真烂漫,带着千金大小姐那种无忧忧虑。
沈赢尝了一口伍宝珊做的水煮鱼,顿时竖起大拇指:“好吃。”
伍宝珊顿时乐的不行,她把筷子一双一双分下去:“哥、舅舅,咱们吃饭吧。”
最后一双筷子是递给陆锐的,可能家里都是长辈,这小子就不爱说话,变得很沉默,但是该干的活一点都没少干!
大年三十这天是76年的团圆饭,也是76年的最后一天。
翻过了今天,就到了最有历史性的77年
这一年,旧的时代彻底过去,社会大环境彻底变好,也恢复了高考。
1977年初一这天,全国人民都在迎接曙光,告别过去。
大年初一要出去玩,是当地的习俗。
但是现在的寺庙道观啥的,因为以前的破四旧,还没彻底恢复。
所以沈赢等人,能去的地方无非就是人民公园和县城商场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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