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去哪儿?”她问了一句。
楚元辰屈指放在唇边,发出一声轻微的啸声,在这个黑夜里,这啸声有如阵阵虫呜。
一匹通体乌黑,四蹄雪白的马儿从不远处走了过来,它贴着城墙而走,整个马身都隐藏在了城墙的阴影下。
“乌蹄,来。”
楚元辰招了招手,马儿一见主人跑得更欢了,但还是几乎听不到蹄声,它的步子落得又轻又稳。
盛兮颜目光灼灼地看着这马儿,问道:“它叫乌蹄。”
楚元辰点点头,在马儿的头上摸了一把。
盛兮颜:“……”
通体漆黑,四蹄雪白的马儿就叫乌蹄踏雪,乌蹄这名字,还真够省事的。
她看着马儿油光水滑的鬃毛,从荷包里翻了翻,找出了一颗麦芽糖,递了过去,“你要不要吃?”
楚元辰刚想说“要”,就发现,这麦芽糖是递给马的,关键是,他这傻马居然别过了马首,不但不吃,还朝她喷了一记响鼻。
“不吃吗?”盛兮颜一脸失望,“我亲手做的。”
做给琰哥儿的那匹绿耳的,绿耳可喜欢了!
“吃!”楚元辰肯定地说道,抚着马儿脑袋的手轻轻拍了两下。
自己都没得吃呢,它还不领情,傻马!
乌蹄用漂亮的眼睛看了看主人,又朝盛兮颜掌心上麦芽糖嗅了嗅,舌头一卷,把糖卷进了嘴里,嚼了起来。
盛兮颜小心翼翼地抬手摸了一把脑袋,一下子就满足了。
“我们走吧。”
楚元辰说了一句,他又一次揽住了她不盈一握的纤腰,一脚踩在马蹬上,带着她一同翻身跃上了马背。
楚元辰拉着缰绳,他只轻轻夹了一下马腹,乌蹄立刻就领会到了主人的心意,迈开了步子。
楚元辰瞅准了城墙上巡逻的空档,先是策马贴墙而走,再是用树木掩盖住身影。
直到离开城墙有一段距离,路上已经能够看到连夜赶路的行人时,楚元辰这才拍了拍马首,乌蹄立刻加快了脚步,有如一道黑色的闪电,四肢腾跃而起。
乌蹄的速度又快又稳,就算盛兮颜从来没有骑过马,也没有感到太过颠簸,扑面而来的凉风更是让她舒服地眯了眯眼睛。
她的头顶上一直以来都是内宅那四四方方的围墙,从来不知道,飞檐走壁,策马狂奔,也能这般肆意痛快。
盛兮颜的手痒痒的,飞快地摸了一把乌蹄的鬃毛。
一路上,楚元辰与她说了一下病人的情况。
那是北疆军的一个将领,这次是随楚元辰一同来京城的。
“前几天我们在路上的时候,突然下了场大雨,一时找不到地方避雨,后来不少人都有些咳嗽,本来咳上几天也就好了,谁都没有太在意,没想到纪明扬他突然就发起了高烧,止都止不住,而且还烧得越来越重,到后来,整个人都烧得已经有些迷迷糊糊了,严重起来,手脚也抽搐。”
“除了发烧,他还咳嗽不止,后来又咳出了血,从昨天起,就喘得更加厉害,我们都生怕他一口气憋过去就再也缓不过来。”
楚元辰伤脑筋地皱了下眉,说道:“我们一路上,也给他找过好几个大夫,说是肺热。”
明知道他病成这样还赶路会很危险,楚元辰也只能搏一把,先行一步,带他来京城。
“肺热?”
盛兮颜挑了下眉梢,正色道:“他烧了几天了?”
楚元辰肯定地说道:“六天,从第四天起开始抽搐,到了昨日,人就犯迷糊了。”
要不是实在没办法,他也不至于连夜跑去找盛兮颜,还偷摸摸地把她带出来。
“肺热的话就麻烦了。”尤其还这么多天了,而且听起来这病情还很重。盛兮颜的眉头蹙得更紧了,仔细回忆了一番医书上的内容,突然又想起了一件事,忙问道:“你刚说那个人叫什么?”
“纪明扬。”楚元辰挑了下眉,“你认得?”
他也就随便问问,纪明扬一直在北疆,听说从前他就来过一趟京城,盛兮颜不可能认得。
盛兮颜摇了摇头,说道:“不认得。”
但是她听说过这个名字啊!
上一世,在镇北王府覆灭后,就是纪明扬带着北疆军的一些人蛰伏了起来,占地为王,又收拢了一批镇北王府的旧部,形成了一股不小势力,事事与朝廷对着干,皇帝几次以剿匪为名下旨剿杀,但每一次都无功而返。
后来,他还抓到了江庭,一刀一刀削下了江庭的四肢,在人还活着的时候抛到了荒郊野外喂狼,江庭足足哀嚎了一天一夜才断了气。不但如此,就连当时已经改姓为江的江云逸也被他斩断了脖子,扔到了乱葬岗。世人都说他嗜血残忍,丝毫不念镇北王府的恩情,连静乐郡主的夫婿和幼子都赶尽杀绝,江云逸可是楚家仅存的唯一血脉。
照理说,纪明扬应当在几年后都还活得好好的,不至于这么早死吧?
盛兮颜放下心来,觉得就算是肺热,他也应该死不了。
然而,她的这种侥幸在见到真人后,化为了泡影。
纪明扬就被安置在京城附近的一个小庄子里,盛兮颜见到他的时候,他全身烧得跟火炉一样烫,嘴里还在说胡话,胸口的起伏又快又急,让人看着就生怕他一口气随时会上不来,额头上也全是汗,辗转难安。
这样子一看就不太好了。
盛兮颜心里头咯噔了一下,还来不及细想,怎么上一世至少还能活上好几年人,这会儿却奄奄一息随时都会完蛋,她的手指已经搭上了他的脉搏。
一息,两息,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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