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森皱眉道:“云时,别吃,这东西太奇怪了,像人鱼血做的似的。”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林焕离开的云时手指不停的轻轻敲击地面:超紧张,他不会利用这个机会做坏事吧,不要辜负我的信任昂昂昂。
听到林焕回程动静,一秒睁开双眼的云时:他最近好安分,我好空虚,得做点什么才行嘤嘤嘤。
林焕:所以这就是你一探究竟,上心上身的理由?
作者有话说,上榜单了,求支持。另外请问大家《和死敌一起开创魔法时代》的事业文名,和《穿成人鱼后和死敌恋爱了》的恋爱文名。哪一个更吸引人?
本文是升级流爽文小甜饼,参考下昂。
第13章黄金鸡肉炖
“不是血,很好吃。”云时摇头解释。
他从来没有吃过这种东西,甜甜的,让人心情一下子就变的很好,他用余光注视林焕,林焕正在吃水蜜桃,眼神清澈,面容温柔,和以往阴郁的形象天差地别。
云时曾独自跋涉广袤的山川与恶水,接触过无数的种族与生灵,它们或危险,或弑杀,或伪善,但此刻,阅人无数的他却看不透林焕。
一个人真的可以产生如此大的变化吗?
他压下心中疑惑,笑着询问林焕:“你在哪里摘的这些?”
林焕不打算把桃树的位置说出来,那颗桃树在之前哥布林追杀自己的路线上,让云时过去,一定会发现死去的哥布林。
“河边的树丛,忘记具体位置了,我这边还有很多水蜜桃,大家如果想吃可以自己过来拿。”
听到这话,大家低下脑袋,他们绝对不吃敌人的食物。
西诺擦了擦口水,哼,不吃。
云时这人吃仇敌的喝仇敌的,跟好朋友似的,吃完一个水蜜桃,他问出大家心中疑惑:“林焕,刚才的火球你是怎么做到不烧到手指的?很厉害。”
林焕敷衍道:“我也不知道,巧合把。”
这样的回答大家也都猜的到,毕竟大陆所有种族的天赋,除了力量和敏捷天赋,都是伤敌伤我的,林焕刚才一定是巧合。
对于大家的想法,林焕看的透透的,巧不巧合不重要,他没必要为了纠正这些人的三观而暴露魔法,毕竟原著里杀死自己的云时还在身边。
餐前水果结束,林焕取出正菜——野鸡和蘑菇。
也许是异界的环境不同,造就出来的野鸡个头比前世大了一倍。
他把洗剥干净的野鸡剁成块用盐腌制,取出贝壳架在羹火上方,待烧热后倒进野鸡的油。
野鸡是土生土长的,油脂旺盛,炼出油后,林焕盛起一部分放进木制的水杯里盖上,然后开始往贝壳里倒入鸡肉翻炒。
没有葱姜蒜,只能靠不断的爆炒去除腥味,等浓烈的肉香在空气中蔓延开来,他往贝壳里加上水和蘑菇小火慢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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