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孟澜问魏城,“你当众那样打发人家,是不是太狠了点?”
魏城半眯着眼睛看她,“不然呢,难道要我像沈克那样欲拒还迎?”
“……”孟澜被他堵得说不出话,幽怨地瞪了他一眼。
魏城带着酒意,给她一个懒懒散散的笑,说,“如果你是担心我得罪人,大可不必,老苏总不是公私不分的人,再说了,他远在首都,我们也不总是有交集,只是彼此通讯录里一个备用的关键时候能帮得上忙的人,仅此而已。”
“哦。”孟澜应了一声。
魏城挑着眼帘看她,“之前小苏总把你当成助理时,我其实想说你是我女朋友来着,怕你生气就没说,如果我说了,你会生气吗?”
“当然会。”孟澜说,“这种场合你就不要胡言乱语了,我连做你助理都被人嫌老,做你女朋友还不把你的脸都丢光了。”
“怎么,你自卑了?”魏城问。
“也谈不上自卑,就是觉得和你们这些人不是一个世界,有点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孟澜说。
“你以前不也和沈克出席宴会吗?”魏城说。
“那些宴会能和这个比吗?”孟澜说,“那些不过是他们广告圈子里的活动,我自信还能撑得住场子,今天一看才明白,过去参加的那些宴会就是个聚餐。”
魏城哈哈大笑。
孟澜又说,“还有你也是,事先也不提醒我一下,我好歹化个妆换个像样的衣服,也不至于人家把我当助理。”
魏城笑着拍拍她的手,说,“一个午餐而已,不用放在心上,重头戏是明天晚上的晚宴,到时候,我找人给你好好打扮打扮,保证让你成了全场焦点,怎么样?”
“焦点就免了,别给你丢脸就行。”孟澜说。
魏城笑得无比欢畅,孟澜大概自己都没发觉,她已经渐渐开始顾及他的感受了,她拒绝他的理由也已经从她自己没感觉沈煜不同意变成了怕给他丢脸。
魏城扭头看向窗外,天色湛蓝,白云舒展,南国的艳阳,连人心都能融化。
他由衷地觉得,这次行程已经超值了。
广州大学城不仅拥有众多高校,还有好几处值得一去的旅游景点,魏城特意早早下了车,租了辆可以载人的自行车,载着孟澜绕外环慢悠悠地骑行。
沿途景色怡人,暖风习习,让人乐而忘忧,一所所风格独具的大学,也让他们回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彼此感慨光阴似箭。
魏城说,“你还记得吗,当年在学校,你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图书馆,图书馆周围种满了樱花树,一到春天,樱花开得那叫一个热闹,我第一次见你,你就坐在樱花树下看书,穿着白裙子,头发又黑又亮,落了满身的樱花,我当时就看傻了,我心想这姑娘根本就不是人,分明就是花仙子呀!”
“你就扯吧,还花仙子,我怎么没看到你?”孟澜笑道。
“你当然看不到我,我站得可远了,不敢走近你,怕我一走近你就变成樱花不见了。”魏城说。
“那后来呢?”孟澜问。
“后来,我一直等啊等,你终于把那本书看完了,你合上书,站起来,甩了甩头发,拍了拍裙子,拍得花瓣乱飞,然后你就走了,我就偷偷的跟着你,一直跟到你们宿舍楼下,抓住一个女生向人家打听你的名字。”
“再后来呢?”
“再后来那个女生居然看上了我,哭着喊着要和我交往。”
“哈哈哈哈……”孟澜开怀大笑。
魏城也跟着笑,笑得太忘形,车子一歪,两个人摔倒在路边草地上。
草很厚,并没有摔疼,两个索性就地坐着歇息。
魏城帮孟澜揪掉沾在头发上的草叶,说,“后来,我总是做梦,梦到你在樱花树下对我笑,于是我就给你写了一首诗,诗名就叫《樱花树下的姑娘偷走了我的心》。”
“嗯?”孟澜恍惚了一下,“我记得那首诗,但那不是沈克写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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