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母看到她就说道:“起来了,赶紧过来吃早饭吧。”
叶蓁蓁走了过去,坐下来拿去馒头就吃了起来。
叶母说:“今天你们店里来得及吗?需不需要我去给你帮忙?”
叶蓁蓁摇摇头,“不用了,今天人肯定没有昨天那么多。应该忙得过来,而且我今天还准备招一个人。”
叶母听到不怎么忙,“那行吧,我中午给你们送饭。”
“好,这两天送下饭,等过两天店里走上正轨的时候就不用送了。她们会自己带饭过去,到时候在店里面热一下就成了。”
“嗯。”叶母反正都是听女儿的,她说要送就送,她如果说不送的话,那就不送。
叶蓁蓁三两下的就吃完了早餐。
赵擎宇已经把自行车推到了外面,正等着她。
他先把人送到了店里,然后就骑车去工厂那边了。
叶蓁蓁进店的时候,李红梅和金师母都已经在了。
她抬眼看了店里一圈,发现店里架子上的衣服全都已经挂好了,整体看起来跟开业之前弄的一样美观。
“红梅那你昨天晚上弄到几点回去的?”
这么多的东西,一个人干,肯定是花了不少的时间。
李红梅笑着说道:“也没有太晚,弄到11点钟而已,弄好了我就回去了。”
“这么晚?”叶蓁蓁惊讶了一下。
金师母也笑着开口:“她昨天晚上回去的晚,今天早上来的还非常早呢,我来的时候她都已经把店里给打扫的干干净净,可勤快了。”
李红梅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她拿到工资这么高,当然得勤快点才行,不然这心里有些过意不去。最重要的是她想长长久久的留在店里干活,自然是不能偷懒的。
“看来我们家李红梅还是一个好员工呢。到时候月底给你奖金。”
叶蓁蓁走到了柜台边,“师母,红纸还有吗?我昨天回去太累了,就没有写招工启事呢。”
“有的,我给你去拿。”金师母从抽屉中拿出一张红纸,还有毛笔,毕竟要贴到外面去用毛笔字写的话会醒目一点。
“墨水在这里,相信这点,别把这些弄到衣服上去。”
叶蓁蓁点了下头,然后绕过去坐在了椅子上,开始写招工启事,她的毛笔字写得还是非常不错的,这会用的是小楷。
这会还没到开门的时间,李红梅也没有事干,就凑过去看叶蓁蓁写字。
看了一会儿之后,眼里全都是崇拜,“老板娘,你这个字写的也太好看一点了,老天爷对你可真够好的,不仅长得漂亮,脑子也这么的好使,赚钱贼厉害,现在连字也写得这么的漂亮。”听说还是清大的学生,这人与人的差距简直不要太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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