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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地方的职业总是有点神奇又神秘的,自己这等小屁民还是不要有那么多的好奇心为好,蠢人保平安。

不过本着老大的侄子就是我的侄子的原则,莲蓬回去的时候还是跟武崧提了一下那只手的事情。

武崧倒是没有那么害怕,“你看看,这个手上是不是有刺青?像不像什么……那个孔雀尾巴上的圈圈?”

莲蓬小声的提了一个意见,“我觉得像眼珠子……”

“多嘴!”武崧瞪了他一眼,瞎说什么大实话!

就不能想一个美好一点的比喻吗!

莲蓬被瞪的缩了缩脖子,“我就是小声比喻一下……”

武崧气哼哼的往外走,在山庄的入口处却不小心跟个人撞了,抬头一瞧,“hello!”

“你好。”那混血儿压了压帽檐,声音低低的打了声招呼。

武崧嘿嘿笑了两声,“原来你会说中文啊。”眼睛在那压帽檐的手上略过,“你们混血儿长得就是白,手上这一坨是撞淤青了?前台有药油的,去要些来擦擦。”

“嗯,谢谢。”混血儿的话很少,非常自然的把手缩了回去。

武崧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被他给忘了,挠头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便也就作罢。

又想想这混血儿带着小妞儿住在了大侄子的隔壁,内心忍不住叹了口气,每个男人的命运都不一样啊!

人家有对象了,他大侄子还单着,真是叫人觉得幸灾乐祸。

但转念一想,自己都单了快四十年了,这就有点笑不出来了,他似乎比大侄子还惨?

回到自己屋给小猴子打了个电话,然后武崧便冲了个凉爬上床睡了。

木屋这边,小猴子听到隔壁有开门的动静也不好奇,闭着眼睛开始属羊。

相雨彤一看到院子外的灯被拉亮就知道顾绍回来了,她脚步轻快的把身上的外套扔了下来,然后犹如一只蹁跹的花蝴蝶一样飘了出去。

这种等候丈夫回来的满足感叫她迷醉不已。

她虽然今年才二十岁,但已经有过八个男人了。

觉得自己终于挑到了完美男人的相雨彤觉得这可能是她的最后一个男人,有钱,帅气,高冷又博学,简直就是优秀男人中的极品。

当然了,最重要的那一点也很叫她有女人的满足感。

她知道自己对待爱情的态度很卑微,卑微的没有了自我,但她就是喜欢又有什么办法呢?

爱情来临的感觉根本不是她能控制得住的,更何况这个男人还是她自己主动追来的,光明正大的追来的,她就算是多珍惜一点这段感情也没有什么不对是不是?

顾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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