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酒量这东西,真不是天生人人都具备的,不过一杯扎啤下肚,北悦脸色就渐渐泛上红晕,眼神也开始迷离起来。
季南霆看着靠在自己肩膀上的女人,用手轻轻拨了拨她额前的碎发,问道:“还喝吗?”
“不喝了。”北悦舌头有点大,摆摆手道:“再喝就该耍酒疯了。”
季南霆笑,还挺有自知之明的……
伍媚将一串肉撸进嘴里,看着北悦笑着跟季南霆揭她的短,“这丫头最厉害一次跟人拼酒,喝了差不多十瓶啤酒吧。”
“十瓶?”
季南霆瞪大眼睛,真不是他没见识,主要是这个数字对他家司令来说,简直是个天文数字。
“是啊。”伍媚摇头轻笑,“可惜我没能见识到这一历史性的场面,是陈怡告诉我的。那应该是你跟陈怡第一次见面吧?”
最后一句话,问的是北悦。
北悦头埋进季南霆脖颈里,脸颊滚烫,像是陷入了回忆当中,轻轻的,“嗯”了一声。
她跟陈怡,初次见面很富有戏剧性,不是在公司,就是在类似于这样的夜市大排档,那时正值夏季,夜市人声鼎沸。
那时她还二十四岁,刚从军校里出来,踏入社会很不适应,也不知道未来的路在哪里,苦闷又彷徨。
有时候这人呐,以为人生已经到了最低谷,可上帝总能用血淋淋的现实教训你,没有最低谷,只有更低的谷。
那天她被突如其来的大雨逼进了雨棚里,借人地方避雨,不点点东西吃说不过去,便点了五根烤面筋十根肉串寂寂吃着。
对面坐着个跟她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子,那时流行离子烫,女孩像是学生,打扮得却很前卫时尚。
北悦一直注视着她,不为别的,后面小偷大哥正伸着手蠢蠢欲动,目标直指女生的包,她既然看见就没有坐视不理的道理,当即冲陈怡热情地打招呼,嗓门大得很,“十郎,来了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啊,等你很久了!”
小偷大哥吓一跳,立马把手缩了回去,灰溜溜走了。
女孩浑然不知发生了什么,往后瞄了一眼,又回过头来一脸懵逼地看着北悦,“你是,在叫我吗?”
北悦不擅说谎,讪讪地咧了咧嘴,借口认错人跟她攀谈起来,知道她是C大研究生,刚毕业,学英语的,叫陈怡。
不尴不尬地聊了两句,雨停了,北悦准备离开,付账的时候,华丽丽地发现:她的钱包、手机,全没了……
救了别人,害了自己。那小偷的报复心也太强了!
北悦这下尴尬了,摸了摸浑身的口袋只掏出来几个硬币,总不能吃霸王餐吧,也不好意思跟新认识的女孩借,太丢脸了。
她堂堂一个军校出来的老师,要身手有身手,要经验有经验的,居然会被一个小偷摆了一道……
正巧看到旁桌有几个大老爷们在进行拼酒赢钱的游戏,她就过去报名了。
那时她还不知道自己的酒量那么差劲,跟喝水似的一口气干了十瓶,直接倒在那里了,给众人吓得不轻,没人敢过去扶。
最后还是陈怡将人送到医院的,北悦洗了胃,在医院昏睡了两天,陈怡就照顾了她两天。
再然后两个人前后进了同一家公司,在职场中并肩作战、摸爬滚打,既是对手,也是战友,革命友谊就是这么建立起来的。
“我北悦,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多牛,最牛的,就是身边有这么一票真心相待、不离不弃的好姐妹。”
可是现在,就这么失去了一个……
一阵凉风刮过来,卷着几滴雨星,整个世界浑浊不清,伍媚望着没有一颗星的夜空,沉吟道:“暴风雨又要来了。”
“哎哟我去。”
不远处一个戴着黑帽的小伙没拿稳摄影机,砰地砸在了地上,他也跟着单膝跪地,一抬头,视线便与北悦他们撞在一起。
三个人的眼睛同时眯了眯,那小伙见状不好,要跑,又哪里跑的掉,瞬间被季南霆逮住,摁倒在地上。
“拍了什么东西,把底片交出来。”
小伙一看就是老手、惯犯,殊死抵抗,油嘴滑舌的,明明是狗仔,偏说自己是娱记,想给北悦做个独家采访。
北悦站起身来,摇晃着走过去,蹲在他面前,轻挑唇笑道:“我交给你一项任务吧,要能完成,我就答应你的独家采访。”“什、什么任务?杀人放火的事情,我可不做。”
北悦冷笑一声,“落在我手里,还由得你选吗?不过我不让你杀人,也不让你放火,还能助你,在狗仔队里平步青云。”
她粉唇轻启,就看你,有没有这个胆子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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