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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乐游妖金丹换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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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归根结底,终是场孽缘。

“后来,我的朋友神识回来了,化回了?鱼,她将她的金丹交给山神大人,请求他用金丹换宋宪一条命。妖的金丹如同你们人的心脏一般,交出去了可就真的回到最开始了。山神大人用她的金丹重新造了一个宋宪,只是这个宋宪虽是与那凡人无异,却是再也记不起她来。而她,失了金丹,也就失了神识,变得同那些普通的妖怪没什么两样,眼里心里就只装满了食物,再也不会有什么其他的心思了。”

沁彤看了看一身道袍的孟忧,虽是衣角泛白,身着补丁,却不难看出他是个道士,且刚才与那?鱼相斗,不难看出,他是个有道法的道士。

“不知道长可否助我那朋友脱离苦海?”

她这一开口,竟让孟忧有些许不知所措,虽说他很爱管闲事,但是这闲事有些复杂了,他怕是有点力不从心。

沁彤看着面前之人一脸的为难,想了想之前那个黑衣人同她提过一人,她开口问道:“敢问道长可知道一个名叫孟忧的人?”

“啊?”

“之前我听说有一位道人名叫孟忧,她是谪仙,是被天上贬谪下来的仙人,若是能找到这位仙人,请她帮忙将宋宪带过来,届时绿植很可能就恢复神识了!”

“咳咳咳……当真这么容易么?”

“说容易也容易,说不容易也确实不容易。我只听说重生以后得宋宪嗜赌如命,经常喜欢跑去最大的dubo之地,鬼市,与鬼赌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孟忧扶额,这宋宪当真是性情大变。

他叹息一声,问:“那……鬼市在何处呢?”

沁彤面色凝重,“鬼市很大,但是不好找。听说那里归陨星鬼王所管,乐游山有规定,从乐游山出去的所有妖或是仙都不得与鬼王有牵涉。”

被晾在一旁的罐子突然躁动难安,剧烈的摇晃着,与树杈发出“砰砰砰”的撞击声,孟忧忙将罐子抱起,撕了那符纸。

方染玉舒了一口气,“呼……总算是让老子说话了!快憋死我了!”

孟忧阴森森的盯着他,“你想说什么就快说!”

“哼!如果我偏不说呢?”

“不说是吧?好,那再会!”

眼看孟忧的符纸就要压下来,方染玉忙出声说道:“我知道怎么去鬼市!”

孟忧的手还没有停下,方染玉继续喊道:“我带你去!我带你去!”

孟忧举着符纸问道:“当真?”

“当然是真的了!我虽然是被称为鬼话书生,可我从不说谎!”

“那你先告诉我,你为什么称君悦为鬼王?”

方染玉顿了顿,叹了口气,不出声了。

沁彤凑了过来,望向孟忧,“道长认识陨星鬼王?”

孟忧稍作迟疑而后点了点头,但又很快的摇了摇头,“不熟。”

方染玉突然出声,“喂!他那么听你的话,你居然说跟他不熟?!”

孟忧敲了敲罐子,“知道回话了?”

方染玉又一声不吭了。

沁彤突然两眼呈星星状,扯了扯孟忧的衣角,“道长,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

“我听说山神大人说过,这陨星鬼王本是一个来历不明的鬼魂,执念太重,忽然有一日得道飞升了!他手持一柄妖月神剑就上了天宫,只身挑了天上一众星官,二十八星官身受重伤,三十六星宿陨落了,不做神仙自己下界为鬼。杀过神官,游过忘川,建了一众孤魂野鬼的避难之地,魂渊,这才得了陨星鬼王的称呼。没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只知道他总是换皮脱骨,全挑着好看的皮囊用,大家都猜测他本来的样子一定是奇丑无比。”

孟忧略做思考,这君悦当真如此凶狠可怕么?若真是这么做了的话,可以算得上是一个令神官头疼的恶鬼了。

可孟忧初见他的那日,他明明是一个十多岁的少年模样,样貌清秀,笑容可掬,对自己更是千依百顺,彬彬有礼。

孟忧试探的一问,“会不会是误传啊?怎么跟我看到的有所不同呢?”

“那,道长看到的鬼王是什么样呢?”

“呃……约摸十二三岁,面如冠玉,风度翩翩,待人也是彬彬有礼,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

沁彤张了张嘴,又不知要说些什么,竟是恍恍愣住了。

罐子里传来笑声,“哈哈哈……你怕是第一个说鬼王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的人了!哈哈哈……太不知天高地厚了吧!”

沁彤愣了好半晌才憋出一句话来,“道长遇到的,当真是陨星鬼王?莫不是又从哪座山中新劈出的鬼王,被道长认错了?”

孟忧面子上有点挂不住了,纵然他死皮赖脸已经过了几百年了,今日被这么一个小桃妖当面质疑,而且还是关于他前两天新收的徒弟,心中略有不爽,他将装有罐子的破背包往身上一背,“走,鬼市。”

鬼市名为鬼市,却汇集了从四面八方赶来的各种各样的鬼以及凡人,还有少于的神官混迹其中。

毕竟鬼市被称为天下最大的赌市,谁不想去捞一笔么?

若是赌赢了,后半辈子也就不用愁了,也能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事情,或是换来一个够显摆几天的法术。若是赌输了,轻则缺胳膊少腿,重则油锅煎炸,做了众鬼魂的下酒菜。

鬼市赌的从来都不是金银财宝,而是阳寿魂魄,玄乎其玄。

孟忧挤在一群鬼魂当中,转头低声问罐子里的方染玉,“这鬼市这么大,从哪里找一个渺小的凡人呢?”

方染玉“簌”的一声从罐子里钻出来,也不管外面有多挤,捡了个缝就插了进去,微微伸了伸手脚,“总算出来了。喂!臭女人,你留在此处等候,老子去问问有没有熟人!”

一溜烟他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留下孟忧一人被挤在一众鬼魂当中。他现在是凡胎肉身自然比不得那鬼魂来得轻巧,只能顺着这些鬼魂涌动的地方慢慢挪动脚步。

鬼市高楼耸立,在这些楼阁的中间摆满了形形色色的小摊。

最靠近孟忧的小摊是一家烤串店,老板将手中烤得香气逼人的肉串那么一翻,再往上刷上油,肉串滋滋作响,孟忧咽了咽口水。

“烤肉串!烤肉串!两年阳寿一串!”

“两年阳寿?!”孟忧瞪大了双眼。

“是啊!客官有所不知,这已经是最低价了!怎么,客官要不要来两串?”

他连忙摆手,“不了不了。要是没命了,还怎么吃这肉串?!”

那老板抬起头来,吓得孟忧险些丢了魂。这哪里是一个老板的样子啊?这面前的俨然是一头猪,穿了人的衣服,戴了人的手套,用力翻着烤串,撒着调料。

老板桀桀一笑,“若是没了命,那割两斤死人肉也是可以的!”

孟忧吓得往后退了一步,“敢问老板烤的是什么肉?”

那猪老板又将手中的烤串翻了翻,答道:“自然是上等的肉了。今早忘川河边刚打捞上来的,可新鲜了呢!客官来两串尝尝鲜?”

孟忧捂住嘴,连连摆手,惊慌失措的往一边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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