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海棠,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中二气十足的粗嘎男声响起,引来一群学生的起哄叫好。
程远征跳下墙头,搂走自己媳妇儿,顺便抽走那封可笑的粉红色洒香水的情书,打开来随意扫一眼,又丢还回去,整套动作做得行云流水,帅气潇洒!
“我媳妇儿名花有主,不要想着撬墙角。还有,你学习成绩不好吧?”
“字写得跟狗爬似的也就算了,还错别字连篇,一个学渣不配给我媳妇儿递情书,她没义务帮你修改病句错字。”
满脸青春痘的男生涨红脸,不服气地攥着自己修改过七遍的情书。
还有错字吗?他明明都对照新华字典查过了!
“程远征,你别想欺负我们附中的人!老牛吃嫩草,你害不害臊!再说了,你们结婚了吗,你就喊媳妇儿?”
程远征没好气地瞪他一眼,解下苏海棠的书包背在肩头,轻轻弹下她光洁如玉的额头。
“就这么乐意看我的笑话?我很老么?明明就是块鲜美多汁的小鲜肉。”
苏海棠抿嘴笑。
自家男人这张盛世美颜,就算日夜相对,依旧百看不厌。
“我就不相信你今天没收到情书。”
程远征搂着她往外走。
“媳妇儿你这是吃醋了?虽然我挺喜欢你在意我,不过我舍不得你难过。你知道的,我的心里只有你。”
苏海棠冲他甜甜一笑。
他现在这副身体,可没有脸盲的毛病,偏偏程远征用上之后,还是只认得她。
这说明,他这完全就是心理上的毛病。
细究起来,背后的含义就有点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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