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在“追妻小组”群里看到的这个方法,虽然只是一眼掠过,但余烬诚还是记在了心里。明明知道这样很蠢,根本不可能,但他还是这样做了。
从明乔回家那天算起,他每天穿得整整齐齐,几乎怀着几分虔诚的心情爬上山,迎着初升的太阳,把花采回来。
这辈子第一次爬上那么陡峭的山路,几次差点在山中迷路,枝桠曾刮破过他的衬衫,泥土弄脏过他的鞋子。但他只要想到明乔收到花会开心的花,一切都会变得无所谓。哪怕,哪怕她还是取笑他没有品味,但只要能收下,他也会很高兴。
现在结果好得出乎他意料。余烬诚一边庆幸自己的决定,一边又暗自下决心,不能让她知道收了这花意味着什么……
他都能想象到明乔一脸玩味的盯着自己,再狠狠呸他一脸,骂他“色胚”的模样。
明乔瞅着他越来越深沉的脸色。
不想说就不说呗,为什么表情这么苦大仇深?
好在她不是个爱追问的性子。
余烬诚见她去厨房鼓捣锅碗,暗自松一口气。
明乔家的冰箱里有他买回来的食材,这两天卫桦也送了一些回来,很丰盛,她准备炖汤,问他:“这么晚了,没吃饭吧?”
余烬诚嗯了声,脱下外套,马甲和衬衣贴合着身材,扣子系的完完整整,胸肌的轮廓隐隐绰绰,双腿修长,只是随意地站着,便可堪时尚杂志上一流的欧美男模,加之他英俊清贵,相貌还有些像混血,更是男人味十足了。
明乔多看了两眼。
余烬诚走过来帮她,他接过她正在洗的萝卜,“出去吧,想喝什么汤?”
明乔总觉得他这熟稔的态度就像在自己家厨房似的,随口说:“就排骨汤吧。”
余烬诚低应了声,见她还在这儿干看,把洗好的萝卜放下,牵着她的手回到客厅,从柜子里拿出几袋零食放在桌上,看她一眼:“有这个,你先吃。”
明乔讶异:“我家怎么会有零食?”
“上次让助理一起买回来的。”余烬诚俯身,挑了梅子干给她:“少吃点,等会儿还要吃饭。”
明乔捧着两包梅子干愣了一下,这狗男人的态度也太像一家之主了吧。
明乔百无聊赖的歪在沙发上吃零食,吃一口跑到称上站几秒,来来回回跑得累,最后干脆站在称上吃。
厨房里时不时传来水声,她往厨房瞄了一眼,跑过去看他做饭。
余烬诚做饭像他这个人,有条不紊,特文雅,大抵是因为颜值,这厨房立刻显得有些不同凡响的高大上。
他抬眸看过来,目光很静,却很温和,“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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