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喜欢狗狗的,以前的时候,也说过养狗,却是被霍霄无情拒绝,这次,是他提起的养狗,应该不会后悔,把狗狗扔掉吧。
不管怎么想,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宠物店。店内环境不错,大大小小的猫猫狗狗,却闻不出异味儿。
霍霄让季蔓选狗,品种没要求,只有一点,别掉毛。
听到要求,季蔓有些想笑,带毛的狗狗,哪有不掉毛的。只是心里实在喜欢,因着霍霄的要求,在店老板的提议下,最终选择了一条三个月大的比熊犬。
季蔓抱着狗狗,摸着它软塌塌的小肚子,还有身上软乎乎的毛毛,心里异常的满足。
三个月大的比熊犬,像是个白面团子,小小的一只,窝在怀里,像是抱了个玩具熊似的。
从宠物店出来,司机手里拎着大包小包的,狗狗的各种用品和食物,后备箱装满,副驾驶也占据了大半。
回到别墅,司机卸东西,季蔓抱着狗狗刚想进屋,就听见霍霄开口了。
“小东西打针的时候,叫上我,一起过去。”
季蔓回头看他,不解道:“你不是不喜欢动物,为什么非要养它?”
疑惑了一路,季蔓终于问出口。
霍霄冷眼看着比熊犬,黑眸闪过一丝嫌弃,随后面无表情道:“你不是一直喜欢,喜欢就养,到时候打针看病,可以去找祁长安。”
说完,收拾一番,离开了别墅。
郑秋香从屋里走出来,一眼看到比熊,惊奇道:“好可爱的狗狗啊。”
季蔓蹙眉,将狗狗递给郑秋香,疑惑道:“秋姨不惊讶吗?”若说谁更了解霍霄,非秋姨莫属,毕竟是从出生就看到大的。
郑秋香眼珠子一转,笑眯眯道:“有啥惊讶的,阿霄肯定是看你喜欢,才买来的。”
说完,老太太心里叹气,要是她不清楚季蔓母亲的事,家里多了条狗狗,她肯定会惊讶的。
可知道了后,多条狗狗,她反而觉得正常。
季蔓心中疑惑未减,只想不通,便也不欲多想,能养狗,就是好的。
整个下午,季蔓身心俱佳,忙里忙外的给狗狗准备睡觉的地方,更是亲自教导,只一下午,就把它教的会自己上厕所了。
雪团,比熊犬的名字,就因为它小小一只,睡觉时,蜷缩起来,如同个雪球。至于为何不叫雪球,那是因为有个苏湫棠在,毕竟好友的小命,就叫湫湫。
傍晚,季蔓坐在沙发上陪着雪团玩时,门锁响动两下,雪团竖起耳朵,朝着门口汪汪两声,那警惕的小模样,逗笑了季蔓和闻声出来的郑秋香。
霍霄推门进来,瞧见冲他龇牙的雪团,冷哼了一声。
“咱们雪团这么小,都知道看家了。”郑秋香夸了雪团一句,回到厨房继续做饭。
季蔓面带笑容的戳了戳雪团的后背,小东西也就成年男人鞋子大小,就它还想看家,进来坏人,还是跑远点躲起来的好,不然狗命堪忧。
“手机落车里了,下班才看到。”霍霄从西装外套里摸出手机递给季蔓。
季蔓恍然,接过看了眼,发现已经关机,试了试发现没电了。
难怪觉得下午太安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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