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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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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他不捣蛋我就天天拜佛了。

程珩知道年级主任已经答应了这件事,他又开口:主任想让他去清华还是北大?

你在说你自己吗?年级主任一脸僵硬,只觉得自己听错了。

不,我在说他。程珩笑着回答道,我觉得他是清华北大的料,主任要做好准备,到时候学校放炮庆祝的时候至少有两挂。

一挂是他,一挂是宋绪。

程珩从来都是这么自信。

但程珩的自信从一见面问宋绪清华还是北大得到了新东方这一答案后,就突然消失了,他不敢想象宋绪在考上新东方之后,二中放鞭炮的样子,而后他加班加点赶制了老鼠屎变好米计划。

事实证明,宋绪确实是能学的,虽然只考到了985名,但算了算他以这么打混的状态在一学期内进步了一百多名也算是他们所说的二中奇迹。

宋绪一脸崩溃:所以说,我进一班不是校长赌输了?

程珩:嗯。

宋绪:也不是教务系统出了问题。

程珩:对。

宋绪:实际上是你算计的。

程珩:是。

程珩光明正大,以至于坦荡的样子让宋绪陷入了沉默,良久宋绪才开口:你是芝麻馅的米糕吧。

程珩没理解宋绪的意思:什么?

外表看着白白净净,实际上一切开里面全是黑的,只懂得算计人。宋绪控诉道。

程珩不可置否但还是提了一嘴:我只算计了你这一次,其他的都是真心,包括说从初二喜欢你的时候也是真心,从没变过。

突然之间的话题转换让宋绪有些尴尬的轻咳了一声,一想到自己刚刚还误会了程珩,还说了一些什么良心喂了狗老子是替身之类的狗屁话,他就觉得尴尬得无以复加。

宋绪的脑袋里突然脑补出来了时下流行的小说题材我成了我的替身。

他抬手扶额,好想穿越回去扇自己一巴掌。

而一旁的程珩就像是不嫌乱一样,开口就是一句:你从来就不是谁的替身,你是原配。

宋绪的耳根猛地红了起来,他垂下了脑袋只给程珩留下一个毛茸茸的后脑勺。

小朋友。程珩抱住了宋绪,揉了揉宋绪的脑袋,有没有人说你很容易脸红。

宋绪只觉得耳根又热了几分,幸好此时的他埋在了程珩的怀中,否则以程珩的性子会更加的得寸进尺。

天气太热。宋绪在程珩怀中闷闷的回答道,我热的。

话语刚落,湿热的气息覆在了宋绪的耳尖,竟是程珩低头在吻着他的耳朵。

宋绪,我好喜欢你。

这是程珩第二次说的喜欢,但却依旧让宋绪面红耳赤,他抬着头看向了程珩,对上了程珩的眼睛,平日里的程珩是冷漠的,就连眼睛也带着没有感情的冰凉,可此时在看向他的时候,那双眼睛就像清晨阳光细碎的洒落在树叶上温和且带着淡淡的温度。

宋绪就像是被那双眼睛蛊惑了一样,他揪着程珩的领子支支吾吾的说了一声:我也是。

程珩愣了一下,他开口:也是什么?小朋友我不太清楚你的意思。

虽然知道程珩是在调笑,但宋绪却重复了一遍,虽然变成了凶巴巴的语气,但他确确实实的开口:程珩,我喜欢你。

第53章 小朋友的脑袋里天天都装着

假期一向过的很快,就在宋绪抱怨他和程珩的异地恋以及苦哈哈的补着自己落下的基础中度过。

这一个暑假宋绪最大的收获莫过于数学这一科已经能够上一百多分,按程珩的话来说,就这么简单的学科,只要基础打好了,一百五十分不是分分钟的事?

宋绪在听到程珩这句话的时候愿称程珩一句狗比。

与此同时,宋绪那让程珩在期末考试愧疚不已的物理成绩也得到了明显的提升,马上就要走向八十分的康庄大道。

新学期新气象,经过两个月的调整,大秃的心情又回来了,并且他已经做到摆脱速效救心丸一个月了,就在他盘算着啥时候准备速效救心丸时,让他扎心的,我行我素不穿校服的宋某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大秃觉得今天出来没有备救心丸是最不明智的选择。

当他以为宋绪要开口和他抬杠的时候,没想到宋绪哟了一声,跟他打招呼道:主任好。

大秃看着远走的宋绪:???

这混蛋玩意儿是被人附身了吗?还是被人作法了?

看着宋绪的背影,大秃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必不可少的节目就是新生代表国旗下发言,去年他宋绪抢了程珩的风头,打破了二中历届的传统,所幸这一届没有出现像宋绪一样的刺头。

你说他讲着讲着会不会中途换人拿麦克风说一句我错了,但我不改?程珩指了指在主席台发言的新生代表跟宋绪开玩笑道。

我怀疑你在内涵我,并且我有充分的证据。宋绪划着手机吐槽道。

小朋友看什么呢?这么入迷?程珩凑到了宋绪身边问道。

哥哥,别靠这么近,现在我们在论坛上已经分手了,要紧跟时事。宋绪故意的推了推程珩,而后把手机递了过去。

程珩一看到界面就笑了出来:小朋友这还追起了连载文?

宋绪给程珩看的正是他们那一篇由辣鸡派开山鼻祖独家首创的《校霸是海王男人你逃不掉了》,因为两个月的暑假,辣鸡派开山鼻祖渐渐的沉寂下来,但这刚一开学她又开始活跃了,连忙赶着开学第一天更出来了新章。

新章中宋绪和程珩已经分手,并且宋绪还在一脸失意的程珩面前耀武扬威的带着现任女友。

我这是被绿了吗?程珩越翻下去越觉得不对劲。

天地良心,这是她们瞎鸡儿想出来的产物,包括我那二十个前女友也是他们瞎掰的,你绿个屁绿,你就是老子的原配。话糙理不糙,虽然宋绪的气势还在,语调也很霸道,但他通红的耳根却出卖了他。

小朋友。程珩把手机还给了宋绪。

宋绪:嗯?

你耳朵又红了。这一句是程珩贴在宋绪耳边说的,他们虽然是站在一班的最后一排,但却不是所有队伍的最后一排,在他们身后还有五六班的广大人民群众。

程珩这一手看似在跟宋绪讲悄悄话,可实际上却在他人看不到的地方用唇轻轻的触碰了一下宋绪的耳朵。

知道二人关系,并且站在一班后面身处vip特等座的凌宇表示:本以为宋绪是狗比,没想到程珩更狗,竟然当着他的面亲他那便宜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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