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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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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夫捋了把胡须:少用无妨。

郑成安喜笑颜开。

之后两人便回了家中。

两人身上今日沾了不少泥土,连星回去后便烧了一锅热水,两人简单的擦洗了一下,换了一身干净衣裳。

而这时早已过了中午的点,郑成安看看天上的太阳估摸着得有一两点,而灶房竟然还有郑父和李氏留给他们的饭,堂屋被关紧,郑成安想着他们应该去午睡了,就是不知怎么这么好的心态看到他们没回来竟然不着急,还顺便留下两碗饭。

吃过饭后天色已经不早,连星抱着木盆带着两人的衣服去了河边,郑成安便回到了他们屋内。

一进到屋里,看到了摆好的笔墨纸砚,他就想起自己最初的打算,那时他的灵感爆棚,打算把前期的背景设定、升级体系、故事主线、主角性格都给搞出来的。

哪知道一天下来遇见这么多事,害得他到现在连升级体系都没写完。

郑成安叹了口气,继续坐到书案前奋笔疾书。

他向来是一个勤奋的人,坐得住冷板凳,以前每天最少也是日六、日八,甚至日万也是常事。

背景他是重新设定了一个不存在的架空大陆,这是一个玄幻魔法大陆,名叫星月大陆。

在这里,人人可以吸收天地灵气进行修炼,不过是要到十岁时通过个人的体质和心性检测出对应的是星体还是月体,之后便可通过修炼功法进行修炼。

星之体意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种体质可以吸收世间一切元素并化为己用,只要前期足够的耐心,愿意为此做出无数次重复的、枯燥的基础练习。

而月之体便是相反的代表,它的爆发力极强,打斗时出现的效果也很能吸引眼球,雷火冰等等元素相互碰撞的火花令人向往,但其对体力要求极高,否则就会陷入一旦不能一击毙命就会被人反杀的境地。

郑成安绝望地叹了口气,他看着自己上午写下的升级体系四个字,久久落不下笔,他现在只记得自己当初灵感迸发如潮,但无论如何苦思冥想,他都不能想到自己最初的设定是什么了。

坐下的时间已然不短,到现在依旧想不起来,笔上蘸的墨都快干了,郑成安捂着脸,颤颤巍巍地落下四个字:

一至九层。

终于跨过了这一步,他开始写故事主线:主角为先天灵体,即不用修炼就有灵气主动往身体里钻,整个城池都为之疯狂,令人艳羡,都等着他能激发星体或是月体那一日,看之前积攒的灵力会帮他直上几层。

然而十岁前几日,主角突然发现自己体内的灵力尽数消散,十岁那天也未能激发星体或月体,城里的人等了一年以防出错,一年后便纷纷换了一副模样。

文章开篇便能以一年后的欺辱开始,主角从开朗活泼变得寡言内敛,从开始对他鞍前马后的小弟变成欺辱打骂他的主犯,从出生便和他订下娃娃亲的大小姐变成他的退婚对象

俗话说得好,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

主角他,爆发了。

郑成安满意地收笔,大概写下几句章纲,这种打脸的尺度他还是拿捏得不错的,接着他又陷入给主角起名的困扰中。

叫什么呢?

叶辰?

会不会太烂大街了?

苏、顾、叶、楚?

不行不行,错频了,那是言情男主了。

算了,不纠结,郑成安抬笔写下林、陈、赵、王、萧,接着开始点兵点将。

林。

姓还不错,郑成安满意地点点头,不过名得霸气一点,林霸、林琛、林渊、林峻

郑成安想了一会,觉得也就林渊能勉强符合自己的要求。

郑成安写完这些,就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久坐伤腰,作为码字工更加注意这一点,他起身打算去院里转悠一圈。

院里连星正在晾晒刚洗的衣裳,顺便把之前晒的都收了起来,郑成安看他忙活完,刚想找他说两句话,就见他又找出一根扁担,脚边放着两只空桶,对他说:我去挑些水回来。

郑成安:去吧。

连星便用扁担挑起两个空桶走了。

回来的时候郑成安才来回走了三四趟,他觉得距连星离开还没多久,就看见他回来了。

前后两只空桶现在已经变得满满的,随着连星走路的动作有节奏地微晃,却又丁点洒不出来,连星步履轻快,仿佛肩上挑的不是重重的两桶水,而是两片叶子一样。

连星身材真的很好,虽然肌肉紧实,力大如牛,但也只是正常男子的体型,甚至穿好衣衫还显得有些劲瘦,如今他一只手扶在扁担上,上臂绷起一道弧度,粗布衣衫下藏着蓬勃的力量感。

郑成安看了眼自己的弱鸡身板,默默往树后的阴影缩了缩。

连星却只是把两只桶放下,轻轻松松地倒进大水缸,而后回过头扫了郑成安一眼,微微点个头,又挑着桶走了。

第12章 试阅

三天后。

郑成安夜以继日、勤勤恳恳,终于写完了星月大陆的第一章三千字,他看着厚度颇丰的纸张,心生骄傲,却又因为这堪比一册《闹西楼多情张郎将》的厚度心中生起不良的预感。

他想了想,把连星叫了过来,打算让自己这个唯一的读者提提意见。

连星在院子里不知道在忙什么,听到郑成安喊他就急忙过来,打开门的时候突然意识到自己怀里还抱着个盆,赶紧放到一旁,转身进来。

郑成安霎时闻到了一股浓重的水腥味,鼻尖微皱,手掌扇了扇风:什么味啊?怎么像是水里的东西?

王顺送来的河鱼,可能是感谢咱们上次从山上把他背下来吧。刚才我听到门口有响动,刚打开门,就只看到了他跑远的背影。连星知道王顺家中很穷,像这种河鱼大家一般不经常打,因为又腥又有刺,也没多少肉,还不如野菜好吃,除了家里穷的人家,其他能买得起猪肉的大都不乐意吃它。

但王顺和阿奶家中的境况他也知道,能拿出这种肉对他们来说已经是最好的了。

是鱼?那我们今天就吃炸鱼块吧?郑成安没想到王顺表现得对他多讨厌似的,但还是挺有良心的。

他兴致勃勃,顿时想起炸鱼块的香酥可口,垂涎欲滴。

连星大惊:怎么可能炸?油多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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