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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并卵。

小崽子们依然喜欢围住她,嗅她,用热乎乎的小舌头舔她,对着她猛摇尾巴,有的还会用嘴巴轻轻咬她的脖子。

林夕还不能拒绝,因为这是对狼王发自肺腑的喜欢崇拜的表示。

这都是谁特么发明的,发明这套礼仪的狼王肯定是极度缺爱的抖m!

现在群狼已经来到荒漠的边缘地带。

这里是一片大到令人恐惧的区域,根据脑海中那副地图,狼群就算是日夜兼程也要用两个多月的时间,而林夕带领的族群老的老小的小,想要走过起码需要三个多月才能到达那片沙海中的绿洲。

这期间还有一段漫长的荒漠死地,就是里面几乎没有任何东西,包括动物以及植物。

林夕率领群狼开始在这片区域休整。

为了能有更好的狩猎区域,他们赶走了一个拥有标配7只狼的族群,别问为什么连同类也要驱赶,自然界就是这样弱肉强食。

不服就干,输了滚蛋。

有了暂时的安身之处,族群里有些狼觉得这里也可以生存,没有必要一路向北走那么远的路,跋涉千里,前途未明。

林夕用精神力沟通族群:这里不用不了多久都会有两脚的到来。你们还要再经历一次那样的伤痛吗?我是因为先祖托梦才拥有了这幅图画,知道怎么样能去到那个可以安居乐业的地方,一旦我死了,可能你们再找不到那里。

林夕并不希望自己做一个嚣张跋扈的狼王,经过与赤打交道后,林夕发现她以前是在是太小瞧了这种动物的聪慧程度,难怪他们可以存在4000万年依旧屹立不倒。

按照人类这样肆无忌惮的捕猎,自然界里估计除了苍蝇蚊子和蟑螂,可能很难有动物生存下去了。

她还记得,老爸说过,他们家的荒山在父亲还是个孩子的时候,荒山没有那么荒凉,里面有很多动物,比如狼,比如狐狸,可是等到她长大,那些动物全都消失不见了。

这里虽然不是她生活的那个地球,但是现在人们的发展趋势却跟父亲经历过的那个年代大同小异,开荒种田大肆发展养殖业,也开始了圈地打狼。

所以这里只能算是暂时安稳,好像父亲说过,那个时候,半荒漠、草原、山区等是打狼队重点照顾对象。

是要暂时的居所还是要长治久安,林夕询问众狼的意见。

这也是匆忙从他们原来的领地逃亡之后,林夕第一次正式和族群讨论大家的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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