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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嘟了嘟小嘴,拼命晃着头:“不要,我要赚到钱才肯回家,谁叫梅森叔叔不肯给我钱买好看的衣服。”

老子嘴巴嘟嘟,我嘟嘟嘟嘟嘟,嘟一下钱就会来呀!

虽然已经快被自己恶心吐了,但是那个“碍事的”看见她这个样子果然拿出五个金币来给她:“喏,拿着乖乖跟我们走吧。”

“你欺负小孩子哦!梅森叔叔说过,这种是打发叫花子的,只有紫色的才是贵族小姐们花的钱。”

加勒比海带恶声恶气说道:“小姑娘,你最好识相点,要知道,我们可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队伍。”

切!

林夕心中暗自撇撇嘴。

老子单枪匹马照样能活成一支队伍,不信咱们走着瞧!

她突然毫无形象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你们都是坏人,光明之神在看着你们呢,你们这样欺负一个小孩子,神会派光明骑士来惩罚你们的!”

艾什顿只好拿出五枚紫金币递过来,林夕顿时见钱眼看、破涕为笑,顺从的跟着小队上了路。

不过出乎林夕意料之外的是,小队并没有立刻带着她去勒贝尔郡,而是继续向更深处行进。

林夕出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个小队是接了任务过来的,他们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搞到三尾狮鹫的卵。

林夕不由得骇然。

难道是自己看走了眼,在这支十多人的小队里,竟然潜藏着高手?

要知道,三尾狮鹫,那可是六级魔兽,战斗力虽然比不上丛林深处的那对鹰面火龙王,可在速度上却是绝对不会输给它们。

三尾狮鹫的三根尾巴是炼制弓弩的极佳材料,也是个通身是宝的魔兽,而这种魔兽最值钱的,却是它的卵。

跟嗅蛛一样,三尾狮鹫也是可以人工饲养的,这家伙若是搁到仙侠位面,基本上是可以媲美鲲鹏这样的神物了。

这东西速度极快,耐力超凡,双翅伸展开足有十米以上,四条鸵鸟般长而有力的腿支撑着一个狮子的身体,形象极是威武。

在西方神话故事中,基督某些时候的形象就是狮鹫。

当然,这个位面的三尾狮鹫与那些神话里基督的化身还是大不一样的。

因为狮鹫上天振翅能飞,落地四足可跑,入水之后它用羽翼将身躯包裹起来,而它类似鸵鸟一般的大脚丫子中间是有蹼相连的,所以这家伙庞大的体积加上多元化的运输途径,简直就是跑长途的不二兽选。

很多有实力的家族都会养上一两只来,即彰显了家族的实力,实用性也很强。

所以说,不是所有人都喜欢骑扫帚,那是《哈里·波特》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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