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这更严重,我写了一些不该写的东西。”
都怪浪漫又不羁的杜拉斯老太太,好好的回忆录偏要写成小说,还那么受欢迎,罗晓谕无意中淘到《情人》的碟片,脸红心跳地看完之后,突然就矫情了起来,总觉得那个凄美的结局让她如鲠在喉。
唯有洋洋洒洒地在日记本上写下那个白头偕老儿孙满堂的结局,才让她感到心满意足。
用词严谨逻辑缜密,坏就坏在尽量保留了大部分少儿不宜的情节。
本该安静躺在她书包里,或是卧室床垫下、书桌抽屉里的日记本,就那样摊开着大喇喇地摆在教师办公室里任人传阅讨论,成了给她定罪的呈堂证供。
所以在办公室里,冯丽娜提醒老罗的是对罗晓谕的“性|教育”,而那些带着情|色气息的文字更是让所有知情的老师们集体“高|潮”了,打着为了她好,维护她身心健康的旗号,把她架起来供人围观,最终每一个见到她的老师都用一种怪异且了然于心的眼神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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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年头的吊扇在教室上空勉强地让闷热的空气分布得更均匀一些,差不多半个班的学生都在历史老师波澜不惊的语调中昏昏欲睡。
已经分完了文理班,在七班这样的理科尖子班上史地政的课也就是走个形式,老师和学生对于这一点,都心知肚明。
依然清醒着的学生分为两类,像林纾那样尽情地在立体几何或是电磁波的海洋里徜徉,或是像罗晓谕,听歌看小说——只要不违反课堂纪律,尽情开小差。
罗晓谕很烦躁,把手中的时尚杂志翻了好几个来回,几乎一个字也没看进去。
从早上六点到下午三点,她一点东西都没吃,竟然也没觉得饿。
她真是没想到,自己的日记竟然会成为佐证老罗对她教育失败的最有力证据,从而促使贼心不死的冯丽娜重新把将她丧了偶的妹妹介绍给老罗的事提上了日程。
在罗晓谕五岁那年,她的妈妈刘美娟女士背着象征着理想和自由的大提琴踏上了去英国的飞机,留给她当时足够让同龄小姑娘梦寐以求的一小桶颜色各异的指甲油。
罗晓谕以为她只是像别人的妈妈那样去别的国家出差,回来的时候会给她带漂亮的裙子和芭比娃娃,于是她没哭没闹,老老实实地在家等着妈妈回来,这一等就是五年,她不舍得用的指甲油干燥成一块一块龟裂的固体;直到老罗彻底将家里有关刘美娟的痕迹完全清除掉,仿佛这个人从没存在过,她才知道他们早就领了离婚证。
眼睁睁看着一起生活过的人,有关她的一切慢慢彻底在你眼前消失,你试图伸手去阻止,却什么也抓不到。
更大一些的时候,罗晓谕已经能够理解刘美娟了,作为一个女人,她有着不仅仅是某个人的妻子和母亲这两个身份,她当然有权利追逐自己的梦想、过自己喜欢的生活;真相就是,她和老罗加起来,在刘美娟心里基本没什么分量,所以她毅然决然地抛弃了他们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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