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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腰很细,小腹平坦。

林纾隔一会儿就要重新搓搓手,再帮她焐肚子,因为紧张动作幅度掌握得不大好,有几下摸到了她的盆骨。

被她拉回来,重新放在小腹上。

“还挺舒服的,别停啊。”

作者有话要说:进度还可以哈小白杨憋不住了不过后面还有好多好多糖要撒毕竟他们长大以后还有很多事可以做嘛(你们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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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林纾手上的动作慢慢放缓,看着罗晓谕歪着头靠在一只大号的□□熊胳膊上,眯着眼睛,活像一只餍足了之后打着盹儿的小狐狸。

揉完了最后一圈,他收回手,准备站起身离开。

原本安静得像是睡着了的罗晓谕突然伸出一只手,拽住了他的领口。

林纾松垮的旧短袖顿时被她薅成了低胸装。

小腹疼痛的缓解让她看起来精神比之前好了很多,罗晓谕眼睛亮晶晶,直视着林纾。

“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

她不相信婚姻,但向往爱情,更加不喜欢猜疑。

“怎么...怎么可能呢?”

林纾去掰罗晓谕的手,可她用的力气实在不小,特别是在听到自己的答案之后,关节处的皮肤都泛出了青白。

“噢,那你别告诉我,你从小接受的是国外的那套礼仪,随便跟人接吻只是表达友好和礼貌的一种方式。”

她的语气逐渐生硬起来,还捎带着些许的戏谑。

林纾两只手撑在罗晓谕的身体两侧,胸膛起伏的频率越来越快,憋了好几分钟,终于说:“是我太唐突了,对不起。”

罗晓谕手上的力气似乎小了些,她冷笑,眼睛里已经全是轻蔑:“林纾,你真怂,让人看不起。”

林纾趁机挣脱了她,坐在床边,背对着罗晓谕。

他很怂?

是的,因为他没有勇敢的资本。

承认一句“我从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上你了。”,不过只需要说十四个字,可这句话的分量,是他目前远远承担不起的。

表白实在是件很容易的事,可是之后呢?就算罗晓谕不讨厌他,甚至也有点喜欢他,他们两情相悦。难道接下来就像当年他备受羡慕的爸妈一样么?

做别人眼中的“郎才女貌”、“天生一对”,用一辈子的清苦来证明彼此的矢志不渝。

他并不想让自己的“喜欢”甚至是“爱”那么廉价,对于喜欢的东西,他当然也想赶紧抓在手里搂在怀里,但在他有能力照顾好她以前,他只想默默守在她身边,尽自己所能对她好,踮起脚尖够得上她的生活。

甚至,他现在能以这样一种寄人篱下的身份,被她鄙夷着跟在她身边,已经算是一种莫大的奢侈。

罗晓谕盯着他有点发黄的白T恤,像是要用目光灼出一个洞来。

“我...做这些只是想报答罗叔叔对我们的帮助,你不是不舒服么,我就...,你别多想,我以后会注意的,真的,我现在只想好好学习。”

以后好娶你。

林纾说这话的时候一直没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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