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顺便说一句,虽然火蜥蜴也不错,但是风暴野猪才是上品,主菜是风暴野猪的话,向心爱的雌性求爱的几率是大大上升。
莫伦其实觉得自己还是个宝宝,可以不用这么早就出去抓主菜,奈何家里的父母觉得自己不能再继续养着这个吃白饭的小狼崽了,于是跟村子报备了一下,就把他丢去了这一届成年礼狩猎队伍。
“嘿,莫伦!”他身边的半大老虎崽对着他挥舞了一下爪子——拉斯韦尔,这只臭猫又在炫耀他的疤。
准备进入魔兽森林打猎的年轻兽族们有一大半都转化成了野兽的形态,莫伦的形态在所有兽人中间都显得有些小。
“嘿,你要抓什么?兔子吗?”拉斯韦尔又凑到了莫伦的身边,“今年第一只风暴野猪肯定是我的了!”
“离我远点。”狼崽子呲牙。
“希望这次试练能让你的脸上多道疤!”老虎哈哈笑着撒开了腿,一虎当先得消失在了森林里。
呸,他才不想要什么疤。
莫伦抖了一下耳朵,慢悠悠的跟在了大部队的后面。虽然风暴野猪很好吃,但是抓起来真的很危险,他还是选点其他带回家既不会丢脸,又不会耗费太大力气的猎物吧。
毕竟莫伦的狼生目标是过平静而祥和,如同植物一样欣欣向荣的日子啊。
拉斯韦尔在踏进魔兽森林的那一刻,凭借着优秀的视力和嗅觉,他很快就闻到了一丝让他感兴趣的味道——血腥味,以及——风暴野猪。
虽然死磕风暴野猪听上去好像很帅气,但是实际上大家都知道只有脑子不太聪明的兽人才会这么干,面对这样的大型猎物,脑子正常的兽人一般都会选择伏击,或者趁着这个危险而强大的猎物和别的什么东西鹬蚌相争打得两败俱伤的时候再下手。
这只风暴野猪应该是受伤了,正是攻击的时候。
老虎匍匐着前进,顺着那道血迹缓缓移动,道路的尽头是一片湖泊,受了伤的野猪庞大的身躯将两边的植物压倒,碾碎,开拓出了一条颇为宽阔的道路。
这东西是杂食性的,什么都吃,这战况,应该是有什么和它一样大的东西和它恶战了一番,然后被打败拖到湖边吃掉——
另一个和它战斗东西味道闻起来怪怪的,他从来没有闻到过这样的气味。
拉斯韦尔终于看清楚了,那头风暴野猪足有五米多长,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小山头一样大——这样的东西带回去,他能迷死村长他女儿!
现在他只要耐心的埋伏着,等待这家伙松懈,露出脆弱的脖颈,然后他——
然后他就被揍了。
照头。
他甚至都没来得及觉得疼,就眼前一黑,不省人事了。
“哇,没想到还能抓到老虎,这皮子真不错,老虎腰窝肉也好吃啊。”艾斯戴尔抓着老虎尾巴,把他拖到了湖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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