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乔月来说,这一夜过的太快,枪支到她手里已经摸的发光,拆装上百遍。
77式手枪,是目前装备最普遍的手枪,9毫米口径,发射64式7。62mm。弹容:7发,有效射程:50m
不过她更喜欢92式,中国是5。8mm口径,弹匣容弹量20发。
可惜现在还没有出来,相比在战场上频繁更换弹夹,装填子弹,在这个年代,冷兵器其实也有它的用武之地,因为只有有力气,它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早上,封瑾眼开沉重的眼皮,调节好一会,才捂着额头坐起来。
昨晚的事,他完全不记得了,但是后背的伤,火辣辣的痛,侧着姿势睡觉,一点都不舒服。
房间里没有乔月的身影,她的枕头也是凉的,看来她出来有一会了。
封瑾摸出枕头下的枪,拿在手里,他就意识到不对,这把枪跟了他多年,哪怕被人拆过一次,他都能察觉,更何况昨晚被乔月反复拆卸。
打开枪的零部件,仔细检查了一番,封少咧着干燥的嘴唇笑了,他这位小媳妇,还真是喜欢枪,居然玩了这么多次。
恐怕他这把枪哪里有细小的毛病,他都一清二楚。
正想着,病房的门被推开,乔月拎着饭盒走进来,一抬头,见他坐在床上,手里还握着枪,表情尴尬了下,“你洗漱了没有?早饭我买来了,你昨晚发烧,输液几个小时,早上只能吃清淡的东西,所以我买了稀饭跟馒头,你将就着吧!”
父亲跟哥哥的早饭,她已经送过去了,昨晚一夜没睡,早上干脆去跑步锻炼,也顺便去买早饭。
有了手表,可以很好的计时,她足足跑了一个小时,回来的时候,双腿有点软,上楼的时候快提不起来了。
走一个小时的路,和跑一个小时,效果绝对不一样。
封瑾把枪收起来,也没有问她什么,有些事搁在心里就好了,“你吃过了吗?”
“嗯!”乔月放下早饭,跑去洗手间,拧了毛巾洗脸。
外面天色有点阴,看样子是要下雨,挂好毛巾,她将衣服收了回来,吹了一夜,衣服已经干了。
洗过的衣服,有一股子好闻的清新香味。
封瑾吃饭很快,而且不会浪费粮食,也不怎么挑食,相当好养活。
“你的衣服!”乔月把衣服搁在床上,还是不去看她。
“咚咚!”有人敲门。
“进来!”封瑾头也不抬。
董嘉年推开门,才过了一夜,文质彬彬的男士,就成了邋遢的街边流浪汉。
乔月也吃了一惊,“你怎么搞成这副样子?简直像极了被人揉虐一整夜。”
“我先去洗个脸,那个早饭给我留一点,我两顿没吃了。”董嘉年一进来就往洗手间钻,他早上没刷牙,也没洗脸,脏的他自己都受不了。
封瑾吃饭的动作,丝毫没有停下,也没有要给他留饭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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