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者面前,是为不敬。”
孟淮安替自己辩驳:“我不是想当着博士的面吃!我、我是想……”
孟琼舟冷淡的目光扫了过来。
在这般如有实质的目光下,孟淮安欲哭无泪地补上后半句话:“……我是想当着程令宜的面吃。他买不到,我就想气气他而已。”
秦柔忍不住道:“小安,你和令宜从小一起长大,你这样……不合适的。”
秦柔和程母是手帕交,从小交情匪浅,只可惜二人的孩子并没能延续她们的友谊。
孟琼舟性子冷淡肃清,朝堂府邸两点一线;程砚清风流成性,整日逛花楼。三观不同,自是没什么好说的。
而孟淮安和程令宜虽为同窗,性格也相仿,却总是冤家一样针锋相对。
听到母亲的话,孟淮安低下头小声嘀咕:“有什么不合适的。”
秦柔装作没听见这句话,脑中想出一个法子:“这样,你带着春饼炙鸭,去和令宜分了吃,也好缓和一下感情——需得等到博士不在的时候。”
母亲都发话了,孟淮安只好不情不愿地答应:“我听阿娘的就是。”
秦柔不爱吃荤,剩下的那套春饼炙鸭自然落到了孟琼舟手里。
原本并不爱吃炙鸭的他,默默注视片刻,按照朝中官员口口相传的吃法,捏起一张春饼皮,给自己包了个烤鸭卷。
林稚还不知道自己的烤鸭引发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他轻轻推了推睡到日上三竿的沈小七,“小七,醒醒。”
“……阿郎。”沈小七挣扎着清醒过来,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现在是什么时辰啊,天怎么这么亮。”
“午时。”
沈小七震惊:“什么?午时了!”
他掀被而起,动作飞快地穿好衣服,“那岂不是上午的活儿都是你一个人忙的,阿郎你怎么现在才叫我!”
林稚忙安抚他:“今天下雨了,客人不多,没事的。”
沈小七这才稍稍放下心来,懊恼地一拍脑门:“怎么回事,我从前明明不爱睡懒觉的。”
“可能是最近太累了。”客流量激增,别说是沈小七,就连林稚自己偶尔都有些吃不消。
也许是时候该招些新人了。
“你收拾一下,吃完饭我们去摘蘑菇。”
雨从前半夜开始下,已经过去了大半日,细密雨丝变成了蒙蒙小雨,阴雨绵绵的天气,最适合采蘑菇。
一路上沈小七都很兴奋:“我好久都没有摘过蘑菇了,上次摘蘑菇,还是我阿娘没生病那时候呢……”
林稚问:“你能分清哪种蘑菇有毒吗?”
“分清它做什么?”沈小七无所谓道,“到时候尝尝,哪个吃了不舒服,就是哪个有毒。”
“……”林稚沉默。
这孩子是怎么长这么大的!
“一会儿我摘什么,你就摘什么,不可以自己私自行动,知道吗?”万一吃了什么不该吃的,恐怕他就要在临安城开席了。
“知道啦,放心吧阿郎。”
一般来说,雨后第二天蘑菇出土最多,但那时候食店又要回复正常营业,所以才赶在午后来了。
沐浴过春雨的土地绿油油、湿漉漉,每一株野花野草都点缀着水珠,尽是一派生机勃勃。
他们运气不错,碰上不少可食用蘑菇,美中不足的是个头都比较小。
瞥见有几株淡土黄色的伞形蘑菇,林稚眼睛一亮——居然是榛蘑。
榛蘑,大名鼎鼎的小鸡炖蘑菇里的蘑菇,竟然被他在野外偶遇了。
林稚喜道:“看见那个了吗?就摘它。”
许是觉得自己睡过头十分不该,沈小七摘得很是卖力,没过多久就摘了满满一篮。篮子里放不下,他又脱下外袍,放衣服里包着。
直到雨势又大起来,主仆两人才小跑着回到食店。
作为肉菜里的黄金配角,榛蘑比起其他菌类口感更丰腴、味道更香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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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是和香菇比起来,多了几分浓郁的甜味。
吃过榛蘑版小鸡炖蘑菇,再吃香菇版本的,总觉得少些味道。
鸡肉斩块,放油锅里爆香,倒入调好的酱汁、葱姜蒜块翻炒,炒到浓郁的酱色裹满每一块鸡肉,加滚水和榛蘑小火煨炖。
这样做出来的小鸡炖蘑菇,鸡肉酥烂,榛蘑鲜香,汤汁浓郁,一口下去回味无穷。
本朝的宫廷贵族爱吃菌类,称其为“蕈馒头”。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民间自然也掀起了菌类饮食潮流。
是以小鸡炖蘑菇刚添上食单,立刻吸引了食客们的眼球,眨眼之间便销售一空。
考虑到这次采摘的榛蘑数量有限,林稚不得不限制了小鸡炖蘑菇的上菜数量,每日只上十几锅,剩下的榛蘑放太阳底下晒着,好留着日后随时取用。
阴错阳差,倒弄出了几分饥饿营销的意味,食客们对这道菌香浓郁的下饭菜越发追捧起来。
本朝人民培植的菌类多为常见的香菇和平菇,要想吃榛蘑,只能等下雨天到野地采摘。
林稚边摘边寻思,等以后有钱了,一定要招个天天帮他采蘑菇的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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