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朝回门。
麦甜甜看着铜镜里面,有些苍白青灰的脸色。
打算抹一些刘锦荣送给自己的胭脂水粉,让自己的脸色好看一些。
看着镜中的自己,麦甜甜摸了摸自己的脸,脸上有些迷茫。
这三天,锦荣哥很是宠爱自己。
可这样的生活她却也不喜欢。
明明公婆对自己很好,完全是把自己当成亲闺女一般不需要自己服侍,也总是给自己做好吃的。
可她总觉得。公婆看自己的眼神不对。
可哪里不对,一时间她又说不出来。
再说说自己的丈夫刘锦荣,除了晚上所求无度,其他方面是真的太好了。
可他白天有多好,麦甜甜晚上就有多怕。
让她现在想想,还脸色发白,全身颤抖。
她几乎晚上没有睡过……
有时候她真觉得,白天的刘锦荣和晚上的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白天斯文有礼,可到了晚上就变得有些陌生,让她很是害怕。
所以这几天的麦甜甜,既甜蜜又痛苦。
短短几日没休息好,让她脸色特别不好。
可看着手中的镯子头上的玉簪,以及身上所穿的这些绫罗绸缎。
她不知道别的姑娘嫁人是不是这样,还是只有自己?
“夫人。”刘锦荣的声音从外面传过来,此时门也被推开。
麦甜甜本能的有些害怕,可是在看到他手中拿着的锦盒时,心中又忍不住窃喜起来。
“锦荣哥。”
“看看为夫帮你带了什么?”
刘锦荣将手中的盒子递给她,示意她打开。
麦甜甜打开之后,惊喜:“这是不是最近最流行的金丝燕镯?”
忍不住惊叹:“好美。”
金丝燕镯是北浩国最近最为流行的一种首饰,一般是由十只金丝所做成的手镯,然后戴在手上会发出清脆的碰撞声,手工极为精巧,深受贵妇们的欢迎。
现在整个莫安城,都以拥有一只金丝燕镯唯骄傲。
麦甜甜知道这个事情,还是因为。之前到首饰铺子去也是看中了这镯子,可是无奈太贵自己舍不得买。
刘锦荣看着他这新鲜的模样,温柔的问:“喜欢吗?”
“喜欢,太喜欢了。”此时的麦甜甜眼中有着巨大的惊喜。
她觉得锦荣哥是真的太宠自己了,感觉前所未有的幸福。
“夫人喜欢就好。”他拿起这十只金丝燕镯:“为夫帮你来戴上。”
麦甜甜娇羞的点头。
只见麦甜甜左手戴着一只价值不菲的玉镯,右手带着这十只细小而精巧的金丝燕镯。
不管头饰还是脖子上,还是衣服,都是今年最流行的首饰。
整个人完全就是富贵人家的少奶奶。
“夫人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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