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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第1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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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八卦废话都被钟华自动过滤了,例如——

“你这些天都和小宁在一块?”

“和她相处怎么样?我就猜她是合了你的狗脾气,我看这个世界上就这么一个特殊人才!”

“考虑考虑不?大个八、九岁不是事,关键看你现在有多了解人家,赶紧出手,投其所好!”

钟华忍着他的聒噪,“别再让我听见你费这种口舌。”

他曾经堂堂正正地说过,“我喜欢她”。以欣赏的语气,问心无愧,坦坦荡荡。

他喜欢宁馥。就愈发希望宁馥能把每一步都走出刻印在石头上的痕迹。她的每一步都应该向前,走向成熟,背负沉重,注定成为一名伟大的记者。

他的喜欢是要给她加一点沉重的东西,让她朝伟大跨出那一步之遥。

而不是耽于情爱。

他自己于这些,也并没有多大的兴趣。

关童讪讪地闭嘴了。

钟华却突然笑了,“不过我最近是了解她多了一些。”他在挂电话前怼关童,“她比你可爱太多。你要多向宁馥学习,老关。”

宁馥好吃,嗜甜,喜欢烤红薯和快乐水,也喜欢吃牛肉干和各种奶制品,总是喝劣质奶茶,不在意外表,却非常在意保养她那头长发。

她最近就沉迷这个街心公园拐角的奶昔,每天这个点就去买。

钟华挂断电话,手机还没放到衣兜里,便听见宁馥在喊他。

“钟华,你来,陈苗说她也想喝紫色的这个!”

第78章 仗剑人间(44)

宁馥的声音经过大脑的放大处理,让钟华愣了好一阵。

他在原地站了几秒,然后才突然意识到自己正在发呆。一片空白地发呆。

他知道宁馥不会骗他。

他猛地拔腿朝街角的奶昔摊子跑去。

宁馥正在小摊前挑选口味,她旁边站着一个脏兮兮的女人。再仔细看,两人的手牵在一起,宁馥动作无比自然地拉着她,仿佛拉住一个早就相识,刚好路过的同学或发小。

她抬头见钟华来了,朝他露出一个笑容——钟华感到目眩。

“我喊陈苗,她答应啦。”宁馥笑道:“请我们吃冰吧,领导。”

陈苗很乖。任由宁馥牵着她,甚至在宁馥把两人牵在一起的手拉起来朝钟华摇晃的时候,她还怯怯地笑了一下。

那一张原本该清秀漂亮的脸上盘亘着许多道长短不一的疤痕,像牢牢钉入肉里的蜈蚣,此刻伴随她的笑容,突然在她的脸上复活,扭曲地蠕动起来。

那卖奶昔的小贩一抬眼,正看见她之前被一头乱糟糟长发掩盖的脸,吓得“啊”地一声,险些将手里的勺子丢出去。

小贩紧接着就感觉到两束目光朝自己刺来,那女孩明明笑嘻嘻的,眼神却带着一股子凶恶劲儿,而后面来的那个男的,视线中简直像带着冰渣子!

这三个人都好不正常!

小贩赶紧眼观鼻鼻观心,老老实实地做起奶昔来。

十五元一大杯,其实更像沙冰。

钟华付了钱,一只手拿着一杯奶昔,却突然有些手足无措的茫然。

他不由得将目光投向宁馥。

宁馥还真是第一次接到钟华这样询问中带着一点求助的眼神,她挽着那个脏兮兮的女孩,问她,“我们先坐下来吃冰,然后找个地方吃饭,好不好?”

女孩竟然意外地信任她,点了点头。

三个人在公园里找了一张长椅,坐下。

钟华看着两个姑娘享用她们的奶昔,神色已经恢复如常,只有放在身侧的手指反复屈伸,握紧。

紫色的奶昔是葡萄味的,宁馥吸着杯底快要融化的色素香精混合物,把自己的舌头弄成了紫色的。

她伸出舌头做鬼脸,陈苗就“吃吃”地笑起来。

*

宁馥去买奶昔的时候看到一个脏兮兮的女乞丐。

或者说流浪者更合适一些。

在这里卖了两个夏天的奶昔摊小贩也说从前没见过她。

她有些焦躁地围着步道转悠,仿佛在认真地思考和找寻着什么,下一刻看到小贩漂亮的阳伞和太阳下花花绿绿冒着凉气的奶昔,又露出渴望的眼神。

她不向别人乞讨要钱,只有有时候心善的路人看她可怜,施舍几个零钱,或是直接给她买些食物。

她穿着一件已经看不出颜色的兜帽卫衣,裤子也脏兮兮的,或许是在外面流浪受过欺负,看人的眼神里总有一种惊怯,举动也有些畏缩。

宁馥看到了她脸上的伤疤。

她是陈苗。

陈苗吃完奶昔,不安地在长椅上动了动,她对宁馥说:“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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