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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严岑都这么坚持了,许暮洲也只好绞尽脑汁,试图从自己贫瘠的人生阅历中翻找出一些相关信息来。

“这种东西很主观,也很难说。”许暮洲说:“但归根结底,喜欢大概就是一种满足感——比如看到对方的时候,就会觉得开心,有一瞬间想要天长地久的念头,这样之类的?”

许暮洲自己说完,自己都觉得这答案太模棱两可了。但许暮洲自己活了这么大,一朵安安稳稳盛开的桃花都没有过,要么是烂桃花,要么都是没等开就谢了,相关经验尤其不足。

他正琢磨着怎么说才显得深奥一点,余光忽然扫过了手中的书皮,他心念一动,换了个说法。

“记得纪筠吗。”许暮洲说:“《哥林多前书》里说,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久不止息。”

“所以你觉得,爱是甘愿付出吗?”严岑问。

“不完全是吧。”许暮洲老实地说:“我个人觉得,人都是有情绪的,在付出的同时想要索取回报,也是很正常的。甚至于,‘喜欢’其实恰恰是从想要索取开始的。”

严岑挑了挑眉:“嗯?”

“因为‘喜欢’本身,就是一种单纯的想跟对方在一起的心情。”许暮洲说:“想从对方身上索取目光,索取关注,索取陪伴。”

外头的雨下得更大了一些,阳台上的水渍顺着玻璃拉门的地缝流淌进来,在昏黄的灯光下闪着细碎的光。

严岑那敏锐的听力捕捉到了这屋中的所有细碎声响——水流声,雨滴声,时钟秒针走过的声音,还有他胸口猛烈跳动的心跳声。

许暮洲房间里的闹钟骤然响起,打碎一室静谧。

许暮洲踩着拖鞋站起来,急急忙忙地往卧室走,严岑疑惑地看着他的背影,犹豫了两秒,起身跟了上去。

他看见许暮洲先是按停了正在跳动的小闹钟,然后随手从床头摸过一只马克笔,在他墙上那个形态奇异的日历上画了个圈。

严岑眼神好,一眼就发现了,这一页正好是许暮洲进入永无乡的那一个月。

“你在做什么?”严岑问。

“画个时间。”许暮洲画完了圈,微微侧开身,让严岑能看得更清楚一点。

他这张日历上已经画满了一行,从许暮洲进入永无乡那一天开始,第二天的日期上不但画了个圈,还往外打了个小箭头,写着“实习工作起始日”,而紧随其后的下一个日期,备注就变成了“实习工作终止日,孙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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