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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屋收拾着自己的东西,一拉开抽屉,里面咕噜噜滚出两支蒂凡尼银笔。

自嘲的笑容比哭还难看。

曾经的他,也暗暗笑过任勤勤小家子气,拿一支银笔做宝贝,真是没见过什么好东西。

可他自己也不过因为会投胎,才安享了十八年的富贵罢了。他有什么资格瞧不起别人?

等收到宋宝成的短信,问要不要同路去毕业餐会的时候,徐明廷本是想推掉的。

可不知怎么,他想起了任勤勤那双星光璀璨的眼睛,心里又松动了。

没几天就要出国了,也该和她好好道别。

*

任勤勤正在梳妆打扮,准备以最美的一面去参加高中生涯中的最后一次聚会。

今日的造型师是惠姨女士。

论打扮的本事,王英至今只停留在给女儿一个劲儿买名牌成衣的层次上。惠姨在上流社会浸淫几十年,眼界当然不是王英一个才入行一两年的人可比的。

“年轻女孩,其实不用刻意穿红戴绿。”惠姨一边为任勤勤挑选衣服,一边教导她,“你这个年纪的女孩,本来就靓丽夺目,颜色多了容易显得浮躁,让人不知道往哪里看的好。用重色冷色压一下,反而会将你的青春气衬托出来,把注意力集中在你本人上。是人穿衣服,而不是衣服穿人。”

惠姨给任勤勤选了一件桃心领的短袖小黑衫,配一条浅紫灰色大摆纱裙,长发盘起,露出修长的脖子。

不过也不能一点颜色都没有。惠姨挑选了一条金色花朵锁骨链,王英又从自己的首饰盒里挑了一对珍珠碎钻耳钉给任勤勤戴上。

“口红得和身上最深的颜色配。黑色就得配鲜艳些的红色。不过也不能太艳了,你年纪轻压不住。不然,整张脸上只剩一张嘴了,好看吗?”

挑选了一支珊瑚红,给任勤勤抹上。

胭脂真是世间最神奇之物。不论再平凡的女人,唇上只要多了这一抹颜色,面容都能生动妩媚起来。

任勤勤红唇一点,如画龙点睛,整张面孔焕发出以往从不曾有过的艳色。

那是少女骨子里藏着的,已经开始蠢蠢欲动的成熟,被一只口红发掘了出来,第一次展露在她清丽明朗的脸上。

“就像变戏法儿一样!”任勤勤感叹。

惠姨笑:“所以呀,女人可以不抹粉,不盘头,没有漂亮衣服鞋子,却不能没有一支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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