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成为亲密的朋友,那很好。
如果只能成为偶尔聊两句的普通朋友,那也不坏。
文宁把陆焕生给他烫的毛肚吃进嘴里,牙齿轻轻一咬,毛肚就在嘴里碎了,每一次咀嚼都是一种享受,文宁幸福的不知道如何是好,他吃完之后用餐纸擦了擦嘴角,然后才真心实意的夸奖道:“陆叔叔真厉害。”
陆焕生:“会烫毛肚就厉害了?”
文宁早把“食不言饭不语”这条准则抛到了脑后,用一双堪比少女漫画男主角的眼睛盯着陆焕生,他理直气壮地说:“陆叔叔干什么都厉害。”
陆焕生有些哭笑不得。
他不是没有接触过狂热粉丝,他出道早,见识的人和事都多,声称爱他的数不胜数。
但他们爱的只是一张皮。
至于内里的血肉,因为藏在那张皮下,所以也不重要了。
他想起自己接了原本要推拒的节目。
就像鬼迷心窍一般。
文宁吃的很过瘾,他在家时很少吃火锅,读书的时候在外面吃的也都是西餐,只有偶尔回国时能由着自己的喜好吃几顿,今天没人管,文宁就吃撑了。
坐着的时候不觉得撑,一站起来才发现自己连腰都打不直,走路也成了折磨。
最后还是陆焕生看不下去,扶住了文宁的胳膊。
文宁矜持地打了个嗝,然后不好意思的低下头说:“陆叔叔,你不用管我,我自己能走。”
陆焕生没说什么。
陆焕生只觉得自己还没结婚,竟然提早体会到了带儿子的感觉。
这感觉十分复杂,但却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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