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穿什么,脸擦得多干净,肢体语言永远是他们最浓的乡音。一眼叫人看出他们的来历,曾经社会面目不漂亮,不属于好人民群落。
叁联书店小灰楼是红霞常去的地方,杜蘅扫了眼水渍晕染的简陋地图,就着图,为老先生指明方向。后者没用前胸内兜的钢笔在纸上做标记,而是一个劲儿地点头。
分别前,犹豫地指着校门询问:“小同志,你是这所学校的学生吗?”
其实,杜蘅还是不大习惯别人喊她同志。
哪怕只是小的。
崭新涤纶中山装散发出很重的樟脑丸气味,这是好人民群落的气味。
她点头,老先生很轻地说了声:“这是好学校,我也曾在这教过几年书,祝你求学生涯一切顺利。”
他的话,一半给风刮跑了。
老先生谦卑地一再道谢,道谢中离开,毫无必要地把举手之劳谢成天恩浩荡。
天边云层色彩丰饶。
风一到,树上金色煽煽落下。
杜蘅望着落叶随风的样子,静静出一会儿神。
叮叮——
自行车鸣铃,一声接着一声,乌泱泱的自行车队伍像江潮向前流动,是一个个归家的身影,热闹嘈杂。
“同志,打扰了,我想问个路。”
熟悉的体嗅闯进秋风。
杜蘅怔住。
男人气息从身后扑来,地上投着他的斜影,轮廓深刻。
一个热腾腾的汉子,像那年春夜载着她上场部邮电局,他的汗气很温情,很好闻。
如果不是刚才的热闹人潮,或许她可以更早辨识出他的脚步。
杜蘅转身,耀眼的夕阳在男人身后。身姿笔挺,白衬衫扎在军裤中,有条有理,皮带束出精窄腰身,军靴新亮,意气飞扬如同擦拭一新的钢枪。
他的英武,棱角分明。
他放下手里的行李包,走近,长臂展开,欢迎她的检阅。
“你要去哪?”
他的小妻子开口了。
没有第一时间投入他的怀抱,美目泊着将落未落的眼泪,文气漂亮。
这是他的日思夜想。
陈顺煞有其事点点头,再近两步,抱紧她,深吸她的气息,笑成她最熟悉的模样。严正,温柔。
晚风中,顺着她的话往下说。
“这辈子,你去哪,我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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