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荷咳嗽着,吐出一大口的河水,虚弱地道:“生于此,长于此,死于此,亦是清荷所求,恩公不应救清荷。”
唐不休道:“你若真想死,方法千千万万,唯独不用告诉本尊,然后再去死。”
清荷一僵,看向唐不休。
唐不休道:“你出现的突然,双眼却像极了柳芙笙。秋月白虽阴损,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对秋城里的一草一木都了如指掌。你这般容貌,他怎会不知?本尊总觉得,你来到本尊身边不简单。现在,你给本尊一个理由,让本尊可以允你在身边。”
清荷从地上爬起,白色的衣裙裹着玲珑有致的身躯展露无遗,唐不休却视若无睹。
清荷望着唐不休的眼睛,道:“若恩公想知,清荷便告诉您真相。清荷本就是渔家女,自小生得好看,被人觊觎。娘怕我被人抢去,终日用泥巴涂我的脸,对外谎称我是个丑的。十四岁时,爹爹葬身河腹,娘一病不起。为了给娘看病,我…… 我将渔船变成了花船。 娘见有男人蹬船,气得投河自尽。”眼泪噼啪掉落,串成行。
她咬牙,继续道:“那男子见我颜色好,甜言蜜语,温柔小意,哄得我随他一起出了秋城。他租了处小宅院,将我养在其中。我以为,他是真心爱我,却因我出身卑微,所以不敢向父母说明,要明媒正娶我。不想,他不但妻妾成群,且只当我是个玩物!
一次,他要出行做生意,带我同行。路遇劫匪,他…… 他将我送出,供人玩乐,只为换取自己的性命。所幸,那群劫匪是个心狠手辣的,直接杀了他!我恨他,也恨自己,直接从山上一跃而下。当时天黑,那些劫匪寻不到我,也就作罢。我虽没死,却毁了容貌。几经辗转,侥幸活了下来。三年后,重新回到秋城,继续当个渔娘。虽饿不死,却也常常受人欺凌。”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原本,我以为,这伤疤是我的劫难。可有时候,也正因为这伤疤,才能让我过上清净的日子。那些觊觎我的男子,看见这疤,无不转身离开。有那胆小的,还会打骂我,说我吓坏了他。呵…… 世人贪财好色,却又唾弃残花败柳。
有人说我的双眼长得极美,像极了江湖第一美女柳芙笙。恩公,你可知,这对于我而言,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那些得不到柳芙笙的男人,便会来羞辱我!我有时候会想,老天为何要让我生了这样一双眼睛?!若当初我纵身一跃直接死掉,也好过像现在这般,不人不鬼地活着!”
唐不休伸手扯下清荷的面纱,仔细看了看她的伤疤。这些伤疤,确实像两三年的样子,而非十多年。如此,清荷与柳芙笙应该没有关系。
秋风卷着寒流,从身边翩然而过,清荷打了个寒颤,抱紧了身体,低垂着头,不太自然地道:“这脸,我自己看着都害怕。”半晌,继续道,“这身衣服,也是以前留下的。知道恩公是闻人无声后,我便想着,要打扮一番,就算赴死,也不能给恩公丢脸。”
唐不休问:“你今年多大?”
清荷回道:“清荷今年十七岁。”
唐不休收回锐利的目光,将面纱还给清荷,道:“寻处位置养伤,本尊三日后有一场恶战。”
清荷面露喜色,激动道:“恩公,您是肯收留清荷了吗?”
唐不休道:“清荷你错了。”
清荷面露不解和惶恐不安,询问道:“恩公何意?”
唐不休回道:“眼下,是你收留本尊。”
清荷微愣,转而开心地一笑,道:“恩公,我们就去那间无人的宅子里休息一下吧。”重新将面色围在脸上。
唐不休微微颔首,在清荷的指引下,去往民宅。
秋城虽然繁华,却不是人人绫罗绸缎。清荷说得民宅,位于山上一处僻静之所,较为隐蔽。若非清荷带路,旁人怕是寻不到这里。
推开房门,屋里的摆设简陋至极。
一张由木头钉成的简单小床,一张乌漆麻黑看不出颜色的桌子,桌子上有两个破碗,也不知是用来吃饭还是喝水的。墙面是木桩子糊泥巴,夏天闷热,冬天阴冷,虽能挡风遮雨,却绝非好住处。屋里有一扇窗,特别小,仅能通风。即便如此,空气中也漂浮着一股子腥臊的味道,就像动物的尸体,被剥下的皮毛。墙上一张弯弓和几块兔子皮,倒是可以证明原房主的身份,是一位猎户。
如此隐蔽的位置,若非猎户亲自带清荷前来,旁人很难发现。再者,清荷如此熟悉这里的摆设,便知她不是第一次来此。一个独居的猎户,一位无依无靠的渔女,其中关系可一目了然。
猎户去了哪里,唐不休无心追问。他虽信了清荷的部分说辞,却仍旧心存警惕。这世间,能让他全身心信赖的人,唯有一人,那便是蘑菇。
唐不休打眼环视一周后,直接坐在了床上。
清荷垂眸低语道:“这里着实寒酸了些。”咬了咬下唇,看向唐不休,“恩公稍作休息,清荷去烧些热水。”
唐不休躺在床上,无视清荷。
清荷转身去了厨房,取下脸上的面纱,熟练地生火熬粥,顺手烤干自己的衣裙。橘红的火光跳跃在她的脸上,有种诡异的违和感。左脸美若仙子,右脸丑似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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