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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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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雀尚且如此,更不用说脾气本来就暴躁的野猪了。也幸好一般来说一个野猪群中只会有一头黑野猪,否则如果撞上一群黑野猪,怕是不用等双头鹰出手,这个车队就要散架。

不过现在嘛——黑皮抱紧了手里的燧发枪,戴上了耳塞。

跟燧发枪一样,这个耳塞也是领主大人做的,据说里面用了珍贵的云果,堵在耳朵里,可以尽量减少双头鹰尾羽哨声的影响。

我才不怕!黑皮默默地想。少了一只脚,他已经是个废人了,以后甚至没法养活自己——还有什么比这更可怕?

但是现在,他手里抱着的燧发枪就是他的希望,假如能选入□□队……

前方果然响起了黑野猪暴躁的呼噜声,有骑士已经迎了上去。还有奴隶利索地从板车上拖下一架弩机,对准了前方的野猪群开始发射。

“来了来了!”躲在箱子里的人激动地喊,生怕已经戴上耳塞的人听不见,又伸出一杆小红旗连摇了四下。

他说的当然不是黑野猪,因为即使黑皮戴着耳塞,也仍旧听见了细微的哨声——那是双头鹰从天空急速俯冲的声音,它们开始攻击了。

很快,黑皮就看见了四个黑点,其中有一个正是以他为目标的。

这也在预想的计划之中。领主大人做了个什么“预案”,针对发动攻击的双头鹰数目不同,总共有四个方案,现在这种情况,应该叫做“启动4号方案”。

双头鹰从天空急坠的速度惊人,原本还在视野之外,只不过眨眼工夫就已经能看得清楚了。四声不同的哨响仿佛彼此回应一般,起伏回荡,声势格外惊人,就连狂躁的野猪们,也有些开始退却。

黑皮心脏不受控制地呯呯乱跳,眼睛却紧紧盯着从头顶直坠下来的那只双头鹰。其余几只在扑击谁,他不知道;那些野猪在做什么,他也不知道,他所有的心神都集中在自己的目标上,甚至连回荡在耳边的哨声似乎也远去了——他进入了忘我之境。

三百米缩减到一百五十米,几乎只是一瞬的时间,在这个距离上,本来双头鹰也要稍稍减速了,否则冲击得太快,万一猎物转向逃跑,它将来不及跟上。

但这次的目标躺在板车上,根据双头鹰的经验,这么推着走的,第一肯定是行动不便,第二就是有点身份,假如是毫不重要的,大概直接就扔下等死了。正如兽群被追逐之时,掉队没人管的都是弃子一样。

所以这只双头鹰丝毫没有减速,就那么一条直线地冲了下来,然而冲到一百五十米的时候,它突然看见猎物掀开了身上盖的兽皮,冲它举起了一根黑色的棍子。

棍子?用棍子来对付双头鹰?笑死鹰了好吗?要是那种很大的弓它还有所忌惮,但刚才已经看清楚了,这车队里只有那么一张大弓,现在正在对付野猪呢。这东西虽然射出的箭又快又重,但却不够灵活,等操纵弓的人把方向调过来,它早就抓着这个猎物跑了。

更何况它们有四只鹰,这一把弓能对付谁?

双头鹰志得意满的时候,忽然间看见那根棍子前端冒起了一团烟雾,之后才听见了呯地一声。

这声音有点像之前地面上响过的那种巨大轰响,那时候一整头青犀都被掀飞了,落下来的时候一条腿都没了,确实惊人。这个声音虽然远没有那个声音宏大,但感觉却是十分相似,顿时让双头鹰察觉到了一丝危机。

然而已经晚了,就在它刚刚有了危机感的时候,胸前已经狠狠挨了一下,仿佛被飞奔的黑野猪撞上一般,连俯冲的势头都猛地一顿。

之后,就是剧烈的疼痛,以及随之而来的脱力……

黑皮眼睁睁看着双头鹰一头栽下来,巨大的身体咣一声砸到板车的尾部,然后身体一轻——他被猛然翘起的板车甩了出去,在雪地里摔了个脸朝下。

虽然被摔了,黑皮却想大笑。瞧见了吗?他,一个残废,打死了一只双头鹰!一只连正式骑士都有些头疼的双头鹰!

抱着燧发枪抬起头,黑皮正好看见另一只双头鹰也像块石头一样坠地,还有一只被射穿了翅膀,挣扎着还想飞走,但翅膀上多了一个酒杯大小的洞终究是飞不起来,划着斜线向远处坠落,自有骑士已经赶过去收拾它了。

只有最后一只双头鹰,是这一群双头鹰中的首领,最为狡猾,也是在最后才发起攻击。前面三只双头鹰被击中时,它还在二百米开外,一见不妙,立刻调头就跑。

伦吉尔从一辆车下面翻出来,举枪瞄准,但是二百米已经超出燧发枪的有效射程,她连开三枪,却根本没沾到双头鹰的边。

眼看双头鹰已经从下坠之势改为上飞,忽然间远处呯然枪响,双头鹰巨大的身体一震,颈部炸开一团血花,无力地拍动一下翅膀,如断线风筝般坠了下来。

黑皮扭头看去,只见丹尼尔大人从雪地里站了起来。他身上披了件白色披风,趴在雪中根本分辨不出,便是双头鹰都没有发现,被他一枪毙命。

这会儿,那一群十几头野猪也被杀死了大半,只有那头为首的黑野猪,身上虽然挨了两剑,但仍未伤到要害,还在左冲右突。

这头黑野猪不光块头大,两根獠牙上还带着丝丝电光,竟然也是二次魔化的。一名骑士一刀砍在它头上,却被它用獠牙挑中长刀,传过来的电流震得他半边身体都是麻木的,险些从马背上掉下来。

黑皮在雪地上爬了几步,跪起身来,用板车做支撑,瞄准片刻,趁着黑野猪与马匹擦身而过的时候,扣下了扳机。黑火-药推动的钢芯子弹穿破黑野猪腹部,发出噗地一声闷响,爆开了碗口大的血花。

黑野猪长声哀号,挣扎着还想逃走,但是另外几支燧发枪连连扣动,在它身侧开了几个洞,终于让它四蹄一软,倒在了地上。

雪地一片泥泞,白雪、黑泥、鲜血混成一片,粘在一具具魔兽尸体上。

骑士们有一刻的安静——四只中级魔兽,一只初级魔兽,再加上一群凶悍的普通野猪,换了别的时候,即使约翰大人和丹尼尔大人一起参战,他们也需要苦战一会儿。而且因为双头鹰会飞,战斗将更加困难。

但是这一次,如果刨除他们诱敌所花费的时间,从黑野猪发起攻击到所有魔兽都被歼灭,总共耗时大概十几分钟——这还不够吃一顿饭的时间呢!

而且他们有什么损失吗?没有人受伤,只有一辆板车被双头鹰尸体砸到,但那算什么呢,一辆破板车而已,能值到五十枚铜币吗?

何况参战的甚至只有一位中级骑士和四名初级骑士,剩下的都是平民与奴隶,如果让他们拿着刀剑,他们在魔兽面前简直就是不堪一击,但现在,击杀双头鹰和黑野猪的,正是这些平民与奴隶。

假如平民与奴隶也能对付中级魔兽,那边陲镇还怕什么魔兽潮?来的魔兽越多,送的肉就越多啊。

而这一切的变化,都来自新领主送来的新武器——火-枪。

一时间,抱着枪的平民和奴隶都感觉到了骑士们灼热的视线。嫉妒啊!他们也想要啊。可是有什么办法,在考核的时候他们没考过这些普通人啊。

黑皮紧紧抱着怀里的枪,黑火-药的硝烟味此刻在他闻来简直是甜美的,他对光明神起誓,怀里的枪将是他一生的事业,绝不放手!

第133章 风雪之月(十)、这只食尸鬼大脑上,有黑色花纹

白都分为外城与内城。

外城是平民居住之地, 虽然有附加了神术的城墙保护,但街上仍是落了一层雪,且冷风呼啸, 从那些低矮的房屋间毫不留情地刮过, 带走本来就少得可怜的热量。

这种天气,外城的街道上一般是看不到人的。城门口倒是有一群不得不出来讨生活的人, 身上层层套着家里能拿出来的所有的麻布衣服, 衣服之间塞上干草保暖,在背风的墙角跺着脚,希望能有进城的商队,雇佣他们搬搬抬抬,挣几个铜币糊口。

但是在内城,风雪却仿佛被高大的城墙完全隔绝了, 虽然比不上圣城的温暖如春, 但比起外城来却是如同两个世界。

宽阔的石板路上行驶着一辆辆华丽的马车, 其中不泛有描绘着贵族纹章者。虽然来自四面八方,马车行驶的方向却是一致的——内城的银色音乐大厅, 在那里将上演一场音乐会, 庆贺皇家大教堂的苏亚大主教晋升红衣主教。

白都这样的一国之都, 皇家大教堂都是由红衣主教来主持的。红衣主教又叫枢机主教,听这名字就知道是主管一方的大人物。

原本主持皇家大教堂的红衣主教阿方索近年来一心追求晋升,已经不怎么管事了, 而苏亚大主教做为他的学生和助手,是实质上的掌权者。但这一点也被人诟病, 质疑阿方索是用人唯亲, 以及有以权谋私之嫌。毕竟主持王都的大教堂, 其管辖范围是辐射整个王国的, 一位大主教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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