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可恨的是,沈奕彤失蹤了,面對痛苦的家屬,鎮政府領導還敢打官腔說什麼只給一個月時間,一個月不回來就開除她。
我勒個去!我還沒找你要人呢,你倒先抖起狠來了。
這也是沈老師老實、要面子,要是遇上個厲害的,天天在鎮政府門口撒潑打滾,賴在鎮政府領導辦公室要人,領導不理睬我就去市里、省里鬧騰,我看你們頭痛不頭痛。
夏木繁拿起黑白複印件認真察看。
這封辭職信應該是寫在鎮政府發的信箋上,條紋清晰,題頭寫著「新樟鎮政府」字樣。字體秀麗、結構雋永、筆畫清晰,一看就是練過的。
「沈老師,這是您女兒的筆跡嗎?她以前練過書法?」
沈鴻雲點點頭:「是的,是彤彤的字。她靜得下來,從小跟我臨帖,書法算是小有所成。鎮政府把她分到宣傳科,也是因為她寫得一手好字。」
確定是沈奕彤的筆跡之後,夏木繁開始關注辭職信的內容。
文字不多,但言簡意賅,沒有一句廢話。大體意思是感覺在鎮上發展受限,想辭職到大城市闖一闖,最後還感謝了領導的栽培與重視,希望同意她辭職。
最後的時間,寫的是1996年4月12日,也就是星期五。
夏木繁問:「沈老師,您女兒和您說過辭職的想法嗎?」
沈鴻雲茫然地搖了搖頭:「她從來沒有和我們說過。彤彤二十一歲大專畢業時,我也徵求過她的意見,不過她捨不得我和她媽媽,主動要求分配回鎮上工作。九年過去了,雖然這裡人少不熱鬧,經濟也不發達,但畢竟是我們的家鄉,彤彤從來也沒表示過對小鎮的嫌棄啊。」
沈鴻雲長長地嘆了一口氣:「如果彤彤想離開,她告訴我們,我們會支持的,不過會建議她先不辭職,可以辦個停薪留職,這樣她去大城市闖幾年,如果過得不好也能再回來。我和周老師退休了,有退休金,能照顧好自己,倒是她……不結婚、不生子,再一辭職,將來老了可怎麼辦呢?」
八、九十年代停薪留職的人不少,一批「下海」的人賺了錢,也有一批人混得很差,老人希望女兒不要貿然辭職,能夠理解。
難道沈奕彤知道與父母商量會是這樣的結果,所以堅決提交了辭職信?
夏木繁將辭職信放在一旁:「聽說您女兒給你們留了言?」
沈鴻雲從文件袋裡又取出一張複印紙:「原件留在派出所了,這是複印的。派出所同志在檢查彤彤宿舍的時候發現的,說是夾在一本書裡邊,應該是彤彤想給我們,可是後來不知道為什麼留在宿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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