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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明連一連串的發問,一雙細長的眼睛睜開了,緊緊的盯著曾明川。

曾明川從桌上找了找,找出薄薄幾頁帳本。

「韓大人請看,這是從張敏達家裡取來的所有錢財和物品的明細,前面是錢財的數目,物品的種類,後面是吉澤縣五位德高望重的老者的簽字,從衙役進入馬氏的住宅搜查和帶走錢財,這個過程都是在五位老者和百姓的見證之下進行的。帶出來的錢財,除了賠付王家莊村民的糧款,剩餘的都在衙門庫房。庫房一共有三把鎖,三把鑰匙分別在下官、王縣丞和黃主簿三人身上,要三把鑰匙都在,才能開啟庫房的鑰匙。從馬氏住宅帶出來的錢財是單獨存放的,韓大人如果有懷疑,可以現在就去庫房查驗,看看東西還在不在,跟帳目是否相符。」

黃奇勝和王華勇也出聲附和。

韓明連看著帳本後面五位鄉紳的簽名和手印,又是一個意外。曾明川如此年輕,辦事如此老到,看來是他們輕敵了。

他合上帳本,衝著馬氏道:「馬氏,你有何話說?」

馬氏含著淚抬頭,「大人,曾明川是縣老爺,黃奇勝和王華勇是他的手下,當然是他說什麼是什麼。民婦只想知道,我家老爺不在,他憑什麼就斷定我家老爺有罪,還抄了民婦的家。大人,求您給民婦做主啊!」

張敏達不在,可不可以判定他有罪?

這馬氏倒是不蠢,確實抓到了一個對她有利的點。

韓明連看向曾明川,「曾大人,你有何解釋?」

曾明川道:「韓大人,下官正好想要請教請教您,如果幾十個村民聯名來告狀,在人證物證都在的情況下,被告不在,這案子要不要審?」

「自然要審。」韓明連知道曾明川在給他下套,所以他回答的很謹慎,「但你可以等被告在的時候再審。」

「如果被告十天半個月的不出現呢?一個月、半年不出現呢?原告只能等著嗎?那他們的損失誰來賠償?」

曾明川徹底放開了,「張敏達不光是人不在,他的糧行關了門,夥計掌柜的都不在,下官有理由相信,他是畏罪潛逃了!」

「為了幾十兩銀子畏罪潛逃?他一個大老闆,不至於吧?」

馬氏也適時大喊道:「我家老爺根本沒有罪,何來畏罪潛逃一說?他要是逃了,民婦是他的老婆,家裡還有他女兒,他怎麼會捨得留下我們?」

黃奇勝插嘴道:「馬氏,你可別往自己臉上貼金了,你是他明媒正娶的夫人嗎?上了他家族譜嗎?你恐怕連個妾室都不是。」

馬氏頓時紅了臉,惱羞成怒,「大人這是什麼意思?既然民婦都算不上張敏達的妾室,你們為何要抄沒了我的家財?」

黃奇勝一甩袖子,「簡直是不知所謂,你的家財?你的一切不都是張敏達的嗎?」

馬氏梗著脖子道:「是張敏達的,但也是張敏達給民婦的,他給了我就是我的!」

曾明川冷眼看著韓明連,淡淡道:「韓大人,有張敏達拖欠村民糧款的欠條在,有村民們的訴狀在,此事的是非曲直很好判斷,下官之讓衙役進入張敏達的住宅,是完全附和大齊律法的,其一,要搜查他在不在,其二,要獲取足夠的錢財給村民們補償。之所以帶走的錢財比較多,也有逼迫張敏達現身的意思。要就像大人您說的,這案子總要有被告才完整。可惜的是,這麼多天過去,張敏達並沒有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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