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從林斯的角度看,這個名字還挺貼切的。
沈喻時也深表贊同,並在接下來的五分鐘內持續性夸林斯起名有水平。
「這是一個很好的名字。」他說。
林斯差點以為自己真的很會起名字。
於是,薩摩耶便正式得名棉花糖,並在接下來的日子成為了林斯和沈喻時鍛鍊的動力源泉。
沒辦法,這狗實在是精力太旺盛了。
就算每天在小樹林裡瞎躥,都消耗不了它的精力,一定要有人帶著它出去玩,而且一玩就是一個小時。
林斯長時間在卷,所以大多數時候都是沈喻時帶著薩摩耶出去玩。
沈喻時一度認為這是對他天天摸魚的報復。
但偶爾林斯有空,也會跟著一起。
比如現在,他剛上完下午的課,從教學樓騎車到這裡。
「糖呢?」林斯走到圍欄前,問沈喻時。
棉花糖這個名字確實貼切,但時間一長,林斯就懶得喊全,直接簡化成糖。
「棉花糖還在裡面玩,」沈喻時給林斯指了指遠處一個白色的影子,「它找到一隻兔子,現在正在和兔子一起玩。」
林斯看著裡面撒歡的身影,看了半天,都沒看到那隻兔子在哪兒。
直到棉花糖跑過來,林斯才終於看見,一隻雪白的幼兔正趴在棉花糖的背上,耳朵還隨著棉花糖的動作晃動著。
「慢一點,」林斯摸了摸棉花糖的頭,「別把你朋友甩下去。」
他將狗項圈套到棉花糖脖子上,開始和沈喻時一起在學校外圍轉悠。
棉花糖很親人,不僅不吵不鬧,而且特別喜歡別人摸它,一路上,兩人停了好幾次,等著棉花糖和路人玩耍,然後依依不捨地告別。
這條商業街上好多店主都認識棉花糖,一看到它,就招呼它過去,給它點吃的,或者陪它玩一會兒。
「棉花糖過來,」一位精靈阿姨向棉花糖招手,手裡還有一個小碗,裡面裝著狗糧,「玩累了吧?來吃點東西。」
棉花糖屁顛屁顛地拖著林斯過去了。
「走慢一點,」林斯看著棉花糖背上一晃一晃的幼兔,有點無奈,「沒有不讓你去。」
他也沒想到,就這么半個月的功夫,棉花糖在人家那裡連碗都有了。
「以後給它少餵點東西,」林斯對沈喻時說,「它在外面還有食物來源。」
沈喻時嚴肅地點點頭,表明不把棉花糖餵成豬的決心。
他們說話的功夫,棉花糖已經吃了起來,精靈阿姨看著它,臉上的笑容止都止不住。
「它特別可愛,」阿姨忍不住跟他們分享起了自己對棉花糖的喜愛之情,「眼睛圓溜溜的,見人也不叫也不躲,還知道跟你撒嬌。」
「確實可愛。」沈喻時贊同地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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