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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潘塞一點都不想與我分開。

我也不想。

我們彼此在一起,算算時間,如今已經有八/九年了。

形影不離,同進同出,志趣相投,心靈相通。

分開?

怎麼可能捨得。

伊森曾經和我們一起跳級念初中,他本來是想打算也跳級和我們一起上拉斯維加斯高中的。

但是,他家去年搬走了,去了哥譚市。

為此斯潘塞非常擔心,位於美國東海岸新澤西州的哥譚,是美國犯罪率最高的城市之一,□□、毒販、殺人狂等等犯罪分子層出不窮,並不是一個安居樂業的定居之所。

然後我安慰他,拉斯維加斯還號稱罪惡之都呢,這裡也不是遍地都是壞人啊。

我的紅名單這麼多年來,也就十來個的樣子,增長速度並不快。

考拉伊森走後,我和斯潘塞都少了個能常見面的朋友,非常惆悵,但是現在周遭環境如此不友好,我們想要再結交一名朋友,有點困難。

所以這種情況下,斯潘塞和我越黏越緊了。

這也難怪伊森會在電話調侃,我們兩個簡直像連體嬰兒。

其實伊森雖然和我們分開了,但是我們和他還是經常聯繫的。我和他大多數時候是通過電話溝通,而斯潘塞比較古典,他喜歡寫信,所以經常寄信給伊森。

我吃醋了。

果然是距離產生美嗎,他都沒給我寫過信。

為此,斯潘塞特意寫了一封信給我。

哈哈哈,被我夾在日記里保存起來了。

果然,就像是萬聖節一樣,會搗蛋的孩子有糖吃,不和斯潘塞多搗蛋幾次,他才不會給我寫信呢。

他剛開始拒絕的時候還說,他害羞。

明明每天都會見面,卻非要寫信,斯潘塞覺得就算是他打算寫,也不知道該怎麼寫,寫些什麼才好。

親愛的斯潘塞,我天天寫日記寫的內容可豐富了,怎麼會沒內容可以寫呢。

我想讓斯潘塞好好練習一下寫作這項技能,就從經常寫信給我開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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