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潘塞沒理會我:「在平鋪的金槍魚上,從邊上開始,透過放著茶末的茶漏,徐徐澆熱開水。從金槍魚一邊均等地澆上茶水,金槍魚的鮮味會溢出來。茶一直沏到米飯全部被透明的茶水淹沒,上邊的金槍魚也浸泡到茶水中。
然後用筷子把金槍魚輕輕按進米飯,還是紅色的背面也就變白了。透明的茶水也變成乳白色,醬油攪勻後,茶水就會渾濁起來。金槍魚的細膩的油分浮到茶上,把蘿蔔泥也攪勻,茶泡飯本來的香味終於充滿了飯碗。」
伯恩挑了挑眉頭:「文筆不錯。」
斯潘塞說:「諾曼從小記日記,完全有能力成為一位文學家。」
「為了優美的描寫。」伯恩終於拿起了勺子,是的,是勺子,他會用筷子卻更喜歡勺子。
一口飯進嘴,伯恩的表情輕鬆了下來:「還不錯。」
斯潘塞邊誇獎我邊下筷子:「諾曼,有進步哦。看來以後廚房使用權可以分給你一點,而不是只有在做甜點的時候,才能讓你使用。」
我喜歡吃蛋糕,喜歡吃甜甜圈,也喜歡吃蘋果派,大概是喜歡吃的東西比較銘刻於心,所以在使用烤箱做這些東西的時候,我可以說是得心應手。
因為伯恩的誇獎,斯潘塞這一口吃的毫無防備,甚至可以說是抱著期待。
但是他一口吃下去,表情卻僵硬住了。
伯恩終於忍不住笑了起來。
我看著這情況,趕緊也嘗了嘗,然後連忙找了垃圾桶,將吃進嘴的東西吐了出來。
鹹味不夠,腥味倒是很重,梅子芝麻的酸甜味和金槍魚的腥甜味以及醬油的鮮甜味混在一起,經過茶水的沖泡反而變成了一種令人難以下咽的古怪味道。我相信,如果不是金槍魚足夠新鮮高品質,這味道會更難以下咽一點。
「伯恩!」我有些沮喪的準備倒掉早餐,卻發現伯恩居然在吃:「這麼難吃,別吃了。」
我剛開始以為伯恩只是開個玩笑,偽裝成好吃的模樣,騙一騙斯潘塞和我,誰知他居然真的吃了起來。
「其實真的還可以。諾曼,進步很大啊。」伯恩說。
斯潘塞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了一下,還是十分誠實的說:「我覺得諾曼不適合做鹹味的飯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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