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前還在機場等候室,他的航班還有一個半小時起飛。」
四十五分鐘後,我們到達了機場。
在候機室里,轉了一大圈,卻沒有發現那個傢伙的身影。
而這個時候,何瑞修的電話再度響起:「那個傢伙跑了。他原本定的是去紐約的機票,卻在剛才臨時改簽了快起飛的航班。」
「他去了哪裡?」吉爾問。
「很麻煩的地方。」何瑞修的語氣非常苦惱,認識以來,這是第一次發現他居然也有覺得頭痛的時候:「可惡,我們剛在他的家中找到切實的證據,雖然沒有搜查令,但是證據的確足夠定他的罪了。沒想到,他居然耍滑頭,跑了。功虧一簣。」
「到底是什麼地方讓你如此忌憚?」吉爾皺著眉頭。
「新澤西,哥譚市。」
眾人皆默然。
新澤西的哥譚市,是美國犯罪率最高的都市之一,也是地方警局掌控實力最薄弱的都市,在那裡,無論是警察還是FBI或者CSI什麼的,說話都不管用。它是一座勢力交錯複雜、混沌不堪、墮落無序的都市。
「那個混蛋肯定是猜到自己已經暴露了,他很清楚何瑞修的行事風格,知道即使警方暫時沒有證據,也不會任由他逍遙法外,肯定有其他方式找他麻煩,所以他先跑了。跑到了一個警方無法輕鬆找到他的地方。」吉爾怔然的說道:「何瑞修,你和哥譚警方聯繫過了嗎?」
「我在找到實際證據的時候,就立刻發布了通緝令,知道他的目的地是哥譚後,已經告知了當地警方。不過,」何瑞修苦笑著說:「從他們敷衍的態度上來看,恐怕根本沒有在意。指望他們是指望不上的。」
吉爾說:「飛機已經起飛了?」
何瑞修說:「是的。」
「下一班飛往哥譚的飛機是幾點?」
「晚上十點。」
「我直接過去。」吉爾斬釘截鐵的說。
何瑞修說:「我猜到了。所以,我已經申請了出差。這個傢伙是從邁阿密跑掉的,我自然要把他抓回邁阿密。」
然後,我們就回酒店收拾行李,踏上了前往哥譚的旅程。
雖然這個過程中吉爾極力想把我和斯潘塞趕回大學去,但是最終還是沒有成功。
我在候機室里完成了今天的日記。
哥譚,真是久聞其名了。
「斯潘塞,你還記得嗎?」在上飛機之後,我問坐在旁邊的斯潘塞。
斯潘塞一臉疑惑。
「我們,可是有個老朋友在哥譚的,也許這次說不定會遇上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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