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在一個很偏遠的小山村,到了黎城還要坐三四個小時路程的車才能到鎮上,到了鎮上還要再坐一個半小時的車才能到人多的寨子,之後再走半個小時才能到煤礦搭建的住的地方。
我的四年級下冊就是在那個寨子裡讀的,整個學校,一到六年級,都在一個兩層樓的教學樓里,老師加在一起不足十個,那時候,我的數學真的是體育老師教的。可就這樣的讀書環境,我依然只讀了一個半月,有一天回家,媽媽和舅媽吵架了,爸爸從礦洞出來洗了澡直接就帶著我們走了,去了宜城。
後來,爸爸開始打零工,媽媽幫忙,哥哥十六七歲只能當學徒去學技術,我很怕自己以後上不了學,所以每天在家將一家人的衣服洗完後就開始走路四十多分鐘,去華新書店看書,這個書店還是之前才來這個城市的時候,鄰居家的姐姐帶我來過一次的,裡面的書很齊全,還可以在不損壞書籍的前提下免費看,
所以我很喜歡這個地方。一般看到下午四五點就得走路回家做飯,萬幸最後我順利的通過考試不用留級,直接上了五年級。
後來我上初中了爸爸自己開始帶團隊進行拆遷地的房子拆除,離我們租的房子很遠,所以我只能自己一個人在家,初中三年,父母沒有出席過一次家長會,別人向爸爸問起我時,爸爸甚至不知道我已經上初中了。
高中很順利的考上了一個重點高中,這個學校是新掛牌的重點中學,雖然不是最好的,但是因為名次靠前被分到了重點班,重點班的培養是和宜城最好的學校合作的,屬於在這個學校又區別於這個學校。
可是我們那一屆是高考改革第一屆,必須要回自己的戶籍地才能參加高考,所以高二開始我必須要回江城讀書,當時班主任建議我去縣城他同學那個班,是縣一中的重點班,可是媽媽以在縣城沒有人照顧我為由,把我送進了鎮上的一所高中。
那所高中,老師收錢,接受請吃飯,喝得暈暈乎乎回來上課是常態。然後高考差著三分,只考上了一個三本學校,大概是因為遲來的叛逆期,我力排眾議陪著班上一個貧困生去了花城讀大學,磕磕絆絆的讀完了大學,
出來工作時,媽媽拒絕了所有向我伸出援手的親戚,說要讓我靠自己,這些都是後來才知道的,因為媽媽覺得接受了別人的幫助就是很丟臉的事情。
可是當初表舅家和我同一年畢業的表妹有困難,就是媽媽跑來跑去幫的忙呀,現在表妹成了她嘴裡別人家的孩子,我成了她嘴裡讓她丟人的人。』
田清清越想越覺得憤憤不平,她想不通,自己為什麼這麼倒霉,好像每次做選擇,她都選擇走上了錯誤的道路,每次自己的工作或者生活稍微有點起色,都會發生一點事情,然後就竹籃打水,一場空,甚至還會過得不如之前。
雖然沒出息有一部分是自己的原因,但也不全是吧?正憤憤不平的想著,就見斑馬線對面一個三四歲的小孩走向馬路去撿玩具,而旁邊負責帶她的人正低頭玩手機,來不及多想,趕緊衝過去將小孩推向了旁邊綠化帶,希望他沒事吧,來不及抱著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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